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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法院迅速部署安排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

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4-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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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王小娟)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消极执行、规避执行、阻碍执行等突出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甘肃省高院以及庆阳市中院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庆阳市正宁县法院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全面推动正宁县法院执行工作规范化、信息化。
 
正宁县法院成立了“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国渊担任组长,成员为各党组成员,下设办公室在执行局,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张永庆兼任办公室主任,执行局副局长任副主任。并将具体分工责任到人,按照“严格时限、明确责任、集中化解、依法处理”的要求,分组织部署、前期准备、集中清理、总结验收四个阶段认真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活动。
 
为扎实搞好该项工作,正宁法院制定并下发了《正宁县人民法院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并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把这次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扎实抓紧抓好,主要领导亲自过问,精心部署,集中调配人力、物力、财力,按照定承办人、定执行措施、定结案期限、定目标责任制、定督办领导、包案结事了的“五定一包”责任制,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二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要把严厉打击规避、抗拒执行行为、严肃整治消极协助执行行为等作为重点,充分运用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以及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等刑罚措施,坚决依法制裁暴力抗拒执行、规避执行、妨碍执行等行为,切实转变执行作风。
 
三是明确目标,注重实效。要确保登记数据的准确性。这次活动重点在摸清底数,重新填报的执行案件数据必须准确,信息真实,对重新登录的案件,实行单独管理,逐年消化,要重点抓群众反映强烈的有财产执行而长期积压的案件等。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任务圆满完成。
 
四是强化责任,严明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对故意瞒报执行案件数据,或者不符合终结执行程序条件而虚假执结的,要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对有财产可供执行但因执行人员消极执行而未执结的案件,一经发现,坚决查处,强化保密措施,对可能出现的案件底数的重大变化,不得对外公布。
 
五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多种宣传措施,努力营造专项活动良好舆论氛围,加大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的宣传力度,更要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宣传。对一些不宜对社会公开的数据,要把握好宣传的尺度和角度,既要达到良好的宣传效果,又要防止一些数据被误读和炒作。
 
六是夯实基础,完善机制。继续抓好《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落实,推进执行公开平台建设,有效防止消极执行和腐败风险;建立分工明确、运转有序、互相协作的立、审、执工作机制,提高案件财产保全比例,提高调解案件的自动履行率,促进审判和执行部门的信息共享,形成执行合力;建立执行程序和破产程序的衔接机制。对于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中符合破产条件的被执行人,推进建立强制破产制度,使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及时退出执行程序;要规范执行立案、结案标准。严格按照最高法院和省法院制定的执行案件的立案标准进行审查,统一执行案由案号,统一结案方式、统一结案标准。(庆阳市正宁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