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周文馨 赵志锋 通讯员 贾天亮)5月28日,甘肃省宁县法院以被告人刘某犯拐卖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
受害人王某是甘肃宁县人,系智障女。2013年12月21日,被告人刘某在路上遇到了和家里闹矛盾后赌气出走王某,遂将其骗至宁夏泾源县的张某家,谎称王某是自己的亲戚,可以将其介绍给张某做妻子,并商定彩礼为4万元。12月22日,张某和王某以夫妻名义同居。12月23日,张某付给刘某两万五千元,刘某得手后逃离,同日被拐妇女王某被宁县警方解救。今年1月11日,刘某被抓获归案,宁县检察院审查后将其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