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7-02-22
本网讯(通讯员 贺鑫 黄建国)为了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庆阳市镇原县法院首先从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抓起,于2月13日至17日集中开展了司法警察训练周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庭审秩序维护、机关安全保卫、法官人身保护和各类应急处置工作能力。
训练中,重点从四个方面锤炼队伍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一是理论学习,强化责任意识。组织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法细则(试行)》、《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暂行办法》等规定,并采取座谈交流、对照检查等形式,整改存在问题,增强责任意识。
二是技能演练,提升工作水平。每天上午从半小时早操开始,通过队列队形、擒拿拳等项目演练增强体能,通过手铐、盾牌、警棍、执法记录仪等警器戒具使用及安检、导诉、押解、执庭、巡逻、配合执行、应急处突等执法技能演练提升工作水平。
三是分工负责,严防突发事件。将队员分编为安检、导诉、办案、巡逻等若干小组,分布在不同岗位履行职责,既方便当事人、案件有关人员及其他人员参与诉讼或办理事务,又维护了正常的办案、办公秩序。
四是优化装备,筑牢保障基础。根据最高法院转发公安部《关于做好2017年公务用枪(弹药)购置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正在申报购买公务用防暴枪、催泪弹和杀伤霰弹,以标准化配置筑牢安全保障基础。
党组书记、院长李文科在检验法警队训练成效后,对法警队健全机制、狠抓管理、注重训练、履行职责等方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李文科要求,法警队要持续增强思想认识,做到内务管理标准化、技能训练经常化、执法行为规范化,切实维护审判秩序和机关安全。(庆阳市镇原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