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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司法局五措施加强机关建设

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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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尚秀丽)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庆阳市宁县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并采取了五种措施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一是加强全局意识,树立良好形象。要提高工作效率,对外树立良好形象,机关作风建设就必须常抓不懈。为此,宁县司法局召开了全体职工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文龙亲自作了讲话,带头提高认识,带头抓好机关作风建设,使全体干警对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目的、意义有了更加深刻地认识。各位职工从思想上自我加压,刻苦学习,认真做好各自的岗位工作,人人争先创优,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始终以为人民服务、贴近群众做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外树形象,内强素质,使司法行政系统对外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层层签订责任书。强化责任意识是提高工作质量、工作水平的重要前提,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根本所在。为了强化责任意识,宁县司法局进一步明确了单位的工作职能和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建立和完善了“一岗双责”、“首问责任”、“工作问责”等一系列制度,签订了工作岗位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了目标任务具体,岗位责任明确。

三是强化制度意识,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制度是保证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是推动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为推动机关作风建设,宁县司法局重新修订了《宁县司法局机关管理制度》,完善了点名考勤、上下班、请销假、请示报告等一系列制度。对上班无故迟到、早退,学习无故缺席,私自外出不请假等违纪行为实行批评教育,公开检查,限期整改。由于制度完善,措施得力,使全体职工进一步增强了纪律意识。

四是强化服务意识,提升窗口作用。法律服务面向群众,是司法行政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最基本的要求。在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方面,宁县司法局还注重强化了“以人为本、服务先行”的理念教育,开展了对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执业道德、诚信服务等专项教育整治活动,从而加强了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树立了良好的窗口形象。要求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都积极参与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法援大厅由律师轮流值班,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及时受理法援案件。

五是强化警示教育,加强廉政意识。路线教育开展以来,宁县司法局多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文件,组织全体职工观看了《周恩来的四个昼夜》、《焦裕禄》等警示教育片,对全体干部职工加强了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再次是完善了局财务、车辆管理等项工作制度,从提高思想认识上引领,从完善长效机制上着手,筑牢勤政为民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庆阳市宁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