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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宁县公安局:健全制度 廉洁执法

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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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马会刚)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切实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庆阳市正宁县公安局以开展执法检查“回头看”活动为契机,从执法公开、执法规范、执法责任、执法便民、廉洁执法五方面入手,建立“五项执法制度”,不断健全廉洁执法长效机制建设。

健全执法公开制度。成立执法公开领导小组,召集执法办案单位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执法公开内容,要求各执法部门负责人依据实际情况,负责本部门执法公开工作。公开内容包括执法依据和程序、刑事执法、行政执法、警务工作纪律、行政服务办理程序、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据、标准等方面。同时由纪委、法制、政工、督察组成联合督察组,对实施执法公开进行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民警违反执法公开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查处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健全执法规范制度。由法制大队负责,针对各项执法活动、每个岗位、各个步骤环节的操作性程序规定,对照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出台了《正宁县公安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等规章制度,重新规范了执法办案程序,统一细化了执法标准。

健全执法责任制度。由纪委监察室牵头,法制大队组织实施,针对不同职能和岗位特点,出台了《正宁县公安局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明确了责任追究范围、责任划分、承担主体、追究程序内容,并结合执法档案建设,将执法考评成绩记入单位执法档案及办案民警个人执法档案,明确了民警对负责办理案件的终身负责,促进民警强化执法办案责任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了执法办案质量。

健全执法便民制度。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工作,铁腕整顿窗口服务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优化窗口环境、强化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等措施,推行警务公开制度,各岗位职责、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公开上墙,使群众办理业务一目了然。窗口部门全面执行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民警在不违反工作规范的原则下,尽量简化流程,减少办事时间。全局窗口部门对因手续不全、不符合受理规定的业务,一律按照规定填写首问责任单、退办单,并一次性告知群众需提供的资料,不让群众再跑一趟路。

健全廉洁执法制度。由局纪委监察室牵头,法制、督察大队配合,修定了《正宁县公安局内部执法监督规定》、《正宁县公安局执法责任制规定》、《正宁县公安局网上办案考核细则》,有力促进了执法监督。为加强执法监督部门和纪检部门的工作联系,将执法办案工作纳入纪检工作重点内容,促进执法监督与作风监督的有机结合。并定期对信访投诉情况进行分析,适时开展了针对性的执法监督,形成了对执法廉洁“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监督格局。(庆阳市正宁县公安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