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王飞)庆阳市正宁县法院在紧紧围绕以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司法绩效考评为重点的审判管理工作的同时,严把执行案件裁判文书审查关,倒逼案件质量持续提高。
近年来,该县法院牢牢坚持审判执行第一要务,严格贯彻司法利民、便民原则,严把裁判文书质量关,实行以庭审公开为中心,覆盖立案、审判、裁判文书等多个环节的“阳光工程”,努力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去年,在不断健全审判管理的同时运用了执行案件立案流程审查模式,凡所有执行案件在立案执行前都必须经过执行干警严格审查,对案件审理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办案中是否存在“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严格审查、层层把关,确保案件质量稳步提高,实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
2013年,该县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307件,经立案审查,共查处2件判决有瑕疵案件,并将案件具体情况、所存在问题及时汇报主管院长,主管院长及时将案件提交审委会讨论,对发现确有错误的案件不偏袒、不护短,及时启动再审程序予以纠正,坚持有错必纠和维护生效裁判权威并重,着力构建了有申诉必回复、有疑问必释明、凡再审必听证的工作机制,确保每一个案件的审理都公平、公正,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了全院公正司法的有效进行。(庆阳市正宁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