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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司法局坚持四措施机关建设常抓不懈

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4-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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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尚秀丽)为了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作用,本着“为民、公正、和谐、廉洁”的理念,今年以来庆阳市宁县司法局主要通过四项措施致力于机关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使司法局机关面貌有了较大的改观。

一是坚持以制度管机关。机关管理制度包括学习制度、考勤制度、公文处理、廉政建设、车辆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机关卫生管理、信息报送奖惩制度等。制度既出,下发各位领导和股室学习,全局严格遵照执行,并通过随机抽查、电话查岗等形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树立司法行政部门良好形象。机关管理制度制定后,于每年年初由领导班子和各股室提出修改意见,召开职工会讨论修改。

二是坚持例会制度。坚持每周星期一例会制度,会议由局长主持,局长不在时由管机关的副局长主持。会议的主要内容是组织学习上周全县重要文件、传达县上会议精神,讨论研究近期重要工作与重大事项,安排部署本周工作内容,使全局职工及时了解时事政策和县上有关会议内容,做到与时俱进,紧跟形势,思维不老化不疆化,对各项工作安排到位,责任到人。

三是坚持岗位考核办法。按照《2013年机关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将年度工作目标和责任细化到每个股室。一把手与各副局长、基层司法所长、工作人员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领导带队伍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业务分工实行AB岗,AB岗要互相熟悉业务,A岗不在时业务由B岗代办,B岗不在时业务由A岗代办,保证业务不断档,有人请假时不耽误工作,并且要求工作人员24小时通讯畅通。

四是坚持以窗口服务大众。该县司法局于2012年10建起宁县法律援助大厅,要求法律援助大厅工作人员做到“六个一”即:保持一张笑脸,让出一个座位,递上一杯热茶,明确一个答复,承诺一个时限,道别一声再见。对公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也按时培训,定时督查,严格程序,依法办事,热情服务。在全局实行首问责任制,凡是第一个接待来访或办事群众的机关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负责的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必须热情接待、周到服务,要求办理的事宜是自己职责范围的,必须迅速办理,非自己职责范围的要认真负责地介绍、指导到有关领导或有关科室。(庆阳市宁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