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庆阳司法微发布
责任编辑:李 婷
发布时间:2019-06-20
公告
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相关通知,现将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请
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 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19年6月18日9时至23日24时,登录司法部(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州司法局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大学毕业后户口已迁至庆阳市庆城县、华池县、合水县、环县、宁县、正宁县、镇原县户籍地的,本人应携带所需材料至庆阳市司法局提出申请,不在网上填报信息。申请人逾期申请的,不予受理。
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内地的地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已取得2018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二、申请材料
网上申请结束后,本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申请人要求享受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的,需提交本人报名时上传的放宽地区户口簿原件(打印版);
(三)毕业证书原件,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学历查询结果;
(四)与本人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五)无法网上查询毕业证书、户籍信息、身份证信息的需提供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申请时间、地点
1、2019年6月26号至28日现场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2、地点:庆阳市行政服务中心1楼东法律服务大厅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窗口。
咨询电话: 0934-8225201 0934-8356328
四、要求
申请人必须本人到现场进行审核,不得代办;照片必须符合要求;申请人提供的各类材料必须真实,尤其是户籍和学历信息,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申请人,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请关注庆阳市司法局官方网站(http://qy.gssf.gov.cn/)、印象庆阳网(http://www.yinxiangqingyang.com/)另行通知。
庆阳市司法局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