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陇东报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5-03-11
正风肃纪无止境
--2014年庆阳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300件,结案30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81人,挽回经济损失1366.96万元;
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8起,处理18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03人,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典型问题44次、169起……
风清政廉,是党心所归、民心所盼。2014年,庆阳全市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双促进双落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主体责任”职责,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推进体制改革强化队伍建设
盘点去年庆阳市纪检监察工作,落实“两个责任”、推进“三转”是工作的重中之重。
推进“三转”必须建立在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的基础上,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是前提,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是保障。一年来,市纪委认真落实“三转”要求,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118个精简至11个,减幅90.7%;县(区)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平均101个精简至10个,减幅90.1%。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实行以市纪委为主对县(区)纪委书记、市直派驻机构纪检组长(纪委书记)进行年度考核制度,调整规范了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工作分工。
狠抓自身建设,着力打造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市纪委集中培训纪检监察干部229名,选派234名干部参加了中、省纪委专题培训班。严肃查处并公开通报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问题4件、5人。市纪委建立调查研究制度,两次组织开展“走进纪委监察局”活动,密切了与群众的联系。
落实“两个责任”规范权力运行
2014年8月8日,市委召开三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庆阳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2014年9月上旬,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四级党政负责人、纪检监察系统科级以上干部,每人都领到了一本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标准化建设《工作手册》,这意味着全市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落实“两个责任”网络体系正式建立并启动运行。
在“两个责任”的履责路径上,市委主要领导带头履行第一责任,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第一责任职责,主动开展约谈,强化了责任和压力传导,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充分履行了监督责任。创新开展了“两个责任”标准化体系建设,探索形成“1+2+5”工作模式,为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提供了有力抓手。
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在市内主流媒体设置“晒权力”栏目,公开了一批重点部门的权力。建立领导干部“三述”制度,促进了领导干部规范用权、廉洁从政。坚持教育与监督并重,组织135名新任领导干部参加集体廉政谈话和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召开两次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剖析典型案例12起;举办全市党风党纪教育巡回展览,4.8万名党员干部接受廉政教育;编印发放廉政宣传教育资料3类2.6万册(份),切实增强了廉政宣传教育效果。
坚持有腐必惩强化作风建设
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去年以来,全市共办理信访举报2793件(次),初核违纪线索957件,立案300件,结案30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81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6人,乡科级干部99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挽回经济损失1366.96万元。
坚决纠正“四风”突出问题,扎实开展明察暗访。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8起,处理18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03人,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典型问题44次、169起,促进作风建设实现常态化。开展了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清理违规经商办企业公职人员105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0人,免予处分7人,组织处理86人,辞退4人。开展了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活动,举办“阳光庆阳”热线节目20期,受理办结群众投诉685件,切实提高了群众满意度。(郝芳 闫育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