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庆阳市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0-03-31
近日,庆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传达近期省市扫黑除恶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对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专题研究讨论,对下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体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庆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登坤主持会议,庆阳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及刑检部门员额检察官参加会议。
会上,庆阳市人民检察院扫黑办主任赵玉静传达了《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甘肃省人民检察院2020年刑事检察工作要点》和庆阳市委书记贠建民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参会人员针对如何开展好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讨论交流,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
关于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张登坤指出,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涉黑恶案件的起诉率和判处率位居全省前列;线索核查速度快、判断准、有担当;多次参与庆阳市委政法委组织的督导检查,赢得上级机关和领导的一致好评;与纪委监委沟通配合衔接良好;建立了涉黑恶案件办理工作机制;检察官队伍经受住了检验和考验。
张登坤强调,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还要正视存在的问题,一是涉黑恶案件提前介入比率没有达到100%的要求,介入质量不高;二是部分案件把关不严;三是一些办案机制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到位;四是个别案件的办案效率不够高;五是和公安、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沟通协调力度不够。
张登坤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思想上不放松,措施上更有效,努力提升案件质效。一是要重视调查研究,强化调查研究的意识,在办案中调研,在调研中提高;二是要改进庆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包案机制,庆阳市人民检察院包案检察官要真正参与到案件之中,通过介入审查,加强对案件证据的审查把关;三是对涉黑涉恶案件要充分讨论,庆阳市人民检察院相关人员要参与基层涉黑涉恶案件的讨论;四是加快线索核查力度,在6月30日前完成清零任务;五是对涉黑涉恶案件既要快诉,更要防错,提高效率的同时要保证司法公正,充分发挥好检察官对案件的把关作用;六是要加强诉讼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