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庆阳市庆城县人民法院在开展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工作中,高度站位,严格标准,形成常态,多措并举切实做好创卫工作,获“甘肃省卫生单位”称号。
庆城县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爱国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成员牵头,办公室具体负责,切实加强卫生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方案制定、任务分解和责任考核;制定《卫生单位创建日常考核实施方案》等,开展环境卫生的日常考核,定期进行卫生检查评比,致力为干警及当事人营造干净、卫生、优美的办公办案和诉讼环境。
2020年4月份暨第32个“爱国卫生月”之际,庆城县人民法院积极响应号召,组织干警开展以“防疫有我、爱卫同行”为主题的爱国卫生专项行动“众参与”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并根据庆城县推进爱国卫生工作安排部署,坚持每月组织干警对机关和网格片区进行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严格落实爱国卫生各项工作要求,为县域卫生发展和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继续贡献力量。
此次获评“省级卫生先进单位”是对庆城县人民法院环境卫生建设工作的充分肯定,庆城县人民法院将继续优化卫生环境,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卫生创建先进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庆城县的平安建设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