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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纪实

来源:法治甘肃网 责任编辑:李 婷 发布时间:2019-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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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管齐下助社矫人员顺利回归
 
——庆阳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纪实
 
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补植复绿 生态修复”公益专项活动;实行“两管六评一考”工作模式等,最大限度避免脱管、漏管现象发生;积极探索信息化监管措施,实现社区矫正对象“零距离”管理……今年以来,庆阳市司法局重点推进了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管理信息化、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
 
“补植复绿”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社会责任感
 
“我因毁林建墓地受了刑,也赔了钱,现在让我再补植林木,也是给我一次悔过的机会……”今年3月,参与庆阳市司法局、林业和草原部门共同开展的“毁一棵树、补一片林”自新补植专项活动的社区服刑人员傅某忠如是说。
 
记者采访了解到,为强化对生态环保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宣传,庆阳市司法局与市检察院、市林草局共同探索符合生态环境实际的司法保护模式,建成了庆阳市首个生态修复补植复绿基地,划定了社区服刑人员“自新补植林”区域。
 
今年3月27日,在西峰区什社乡贺家塬村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区,举行了“自新补植林”揭牌仪式,组织开展了社区服刑人员“补植复绿 生态修复”专项活动。
 
当天的活动中,庆阳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的50余名干警及西峰区董志镇、肖金镇、温泉乡、彭原乡的社区服刑人员参加了“补植复绿”公益劳动,共补植油松600余株2000多平方米。劳动现场还组织了互动交流,两名因失火罪判处缓刑的社区服刑人员对他们因个人过失造成的毁林后果作了深刻反思,均表示通过补栽林木弥补了他们的过失,给了他们一次悔罪的机会。
 
“通过公益劳动强化了社区服刑人员管教,教育督促社区服刑人员改过自新,增强了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归属感,达到了‘毁一棵树、补一片林、教育一群人’的目的。补植复绿基地建成后,这项工作将作为常态工作持续开展下去。”庆阳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规范社区矫正执法避免脱管、漏管发生
 
今年9月10日,由庆阳市司法局提请的全市首例社区服刑人员减刑案件在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审判长宣读了因重大立功表现对社区服刑人员师某某裁定减去有期徒刑一年并缓刑考验期缩减为二年的裁定。
 
“谢谢政府和社区矫正机构对我长期以来的关心及帮助,对于当初的冲动行为我特别后悔,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会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和乐于助人的奉献精神……”减刑裁定宣判后,不仅使社区服刑人员师某某深受教育,而且还增强了全市社区服刑人员依法接受社区矫正的自觉性和自信心,有利于推动全市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服刑期间好好改造,顺利回归社会。
 
据了解,庆阳市各县(区)普遍落实“三级分类”管理办法,根据社区矫正对象被判处的刑罚种类、犯罪情况、悔罪表现、个性特征和生活环境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确定具体的矫正措施和管理等级。
 
同时,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对象报告、居住地变更、外出请销假等制度,以及审前社会调查评估、管理教育、解除矫正等各个环节。在分类管理和量化管理模式的基础上,提出了社区矫正工作“三管三化”工作思路,实行“两管六评一考”工作模式等,最大限度避免了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
 
数据共享社区矫正对象“零距离”管理
 
记者采访了解到,庆阳市在全省率先建成了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察系统,并与省司法厅、司法部数据成功对接,实现了数据共享、应急指挥和视频督察功能。
 
全市各县(区)不断更新社区矫正监管中心软硬件设备,司法所配齐了指纹人脸考勤机,部分配发了高拍仪,完成了“社区矫正对象云签到系统”建设,极大方便了系统录入和信息采集,实现了司法所与司法局对社区矫正对象的“零距离”管理。
 
不仅如此,宁县、环县、镇原县社区矫正监管中心通过“小鱼儿”办公系统,建成了监管中心与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互联互通的社区矫正实时监管平台,实现了执法监管全程化、应急指挥互通化。(记者 张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