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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对中央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来源:庆阳政法 责任编辑:李 婷 发布时间:2019-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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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庆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督导甘肃反馈意见庆阳市整改工作方案>通知》精神,庆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决定,从9月10日开始,对各县(区)、市直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中央督导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开展为期一周的专项督查。
 
督查活动分三组进行,三个督查组分别由担任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的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杨涛、市中级法院院长李明和市检察院检察长张志利带领,主要围绕六个方面的15大项问题和7个具体问题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中央督导期间移交的督办、转办线索核查办理情况,中央、省、市交办案件的审理情况,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随机抽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开展,要求达到行业领域和重点地区、市直成员单位和县(区)全覆盖,对每个县(区)的督查至少要延伸到2-3个乡镇(街道)。要求各督查组对掌握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当场反馈,并在督查结束后形成专题报告,提交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