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庆阳政法网
责任编辑:李 婷
发布时间:2019-09-10
9月5日,全市民商事审判工作暨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推进会在庆阳市中院召开。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尚书录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宏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庆阳市中院民一庭庭长于恒学传达了《全省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第二次联席会议暨审判经验交流会》精神;镇原县法院、华池县法院、环县法院、正宁县法院分别作了交流发言;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宏伟通报了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总体情况,具体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及其根源,并针对问题提出了下一阶段民商事工作的意见要求;与会员额法官就家事案件审理中涉及彩礼返还问题进行了分析研讨。
刘宏伟指出,作为一名法官,在办理案件中,不仅要查明案件基本事实,而且要牢固树立一种尽一切可能查明案件基本事实的审判理念,谁主张谁举证是基本原则,但对于案件基本事实当事人不能完成举证或者无法完成举证责任时,法官应有效充分行使释明权,采用当事人申请的方法,由法官依职权调查取证,查明案件基本事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诉讼法则,准确理解当事人的概念、范畴,避免遗漏或随意追加当事人,推行阳光审判等诉讼举措,实现看得见的公平与正义。要加强案件的管理与监督,准确把握二审法院的纠错职能,确保法律的严肃性,进一步提高两级法院民商事案件审判质效。
尚书录强调,庆阳作为马锡五审判方式的诞生地,有婚姻家庭纠纷化解的成功基因传承,各县区法院要根据县域特色提炼出符合本地实际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好做法,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的作用,共同搭建综合调处家事纠纷平台。要以诉源治理为契机,将传统“无讼”文化融入家事文化中,深化基层治理格局,防范纠纷于未然,探索出具有庆阳特色的家事审判新方式。
庆阳市中级法院民一、二、三庭及速裁中心全体人员,各县区法院分管民商事审判工作领导、民事审判庭庭长参加会议。(庆阳市中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