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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中院人民调解室正式运行

来源:庆阳司法微发布 责任编辑:李 婷 发布时间:201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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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进法院 马锡五审判续新篇
 
庆阳市中院人民调解室正式运行
 
6月10日,庆阳市司法局聘请的人民调解员正式进驻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室。当日,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上诉案件并现场兑付全部案款,这是人民调解员进驻庆阳中院后调解的首例案件,标志着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室正式运行。
 
人民调解员陈耀智、刘新明简单介绍了案情:原告薛某涛和被告李某于2016年6月17日在华池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因二人感情破裂,薛某涛先后两次向华池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018年11月21日法院判决解除二人婚姻关系。2019年3月5日二人因婚约财产纠纷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华池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彩礼27200元,被告不服,上诉至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薛某涛与李某的婚约财产纠纷案是庆阳中院开展人民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的第一起案件,考虑到当事人双方都生活在华池,来一趟不容易,两位人民调解员苦口婆心、耐心劝解,历经5个小时的辨法析理、温情疏导,案件当庭调解,既解开了两家人的心结,又依法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彰显出诉前调解高质量高效率化解矛盾能力和水平,将“案结事了”转化为“案结事好”。
 
2019年,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庆阳市司法局通力合作,探索多元化解纠纷新路子,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在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室并配备一名书记员,市司法局聘请基层司法工作经验丰富的六名已退休同志为人民调解员派驻市中院人民调解室,开展特色“坐班”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室作为调解纠纷的群众性、公益性、专业性组织,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影响,不向双方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在收到法院立案庭或业务庭的《委派调解函》后,根据案件事实分析研判、调查了解,分清责任,拟定调解方案,在15工作日内进行调解,工作方式方便快捷,方便群众。
 
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近年来,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借鉴“枫桥经验”,不断探索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和家事审判新模式、新方法,加强诉调衔接互补,左右联动、点面结合、远近兼顾,依托人民调解组织快速化解基层矛盾,筑牢第一道“防线”,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让“马锡五审判方式”在新时代谱写司法为民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