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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成效显著

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9-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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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扎实履责不断巩固和提升专项斗争成果
 
——庆阳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成效显著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庆阳市人民检察院按照中央、省、市和上级检察院的部署安排,充分调动检察资源,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扎实履责,不断巩固和提升专项斗争成果。截止2019年3月底,全市检察机关批捕环节受理涉黑恶案件25件198人,批准逮捕149人;公诉环节受理涉黑恶案件23件202人,提起公诉15件162人。
 
以有力的组织保障统筹推进专项斗争
 
庆阳市检察院党组把扫黑除恶工作作为当前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始终坚持全院“一盘棋”的思想统筹扫黑除恶工作。市检察院制定了《庆阳市检察机关落实〈甘肃省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措施》,市县两级检察院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分管公诉、侦监的副检察长、政治部主任、纪检组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并成立办公室,确定联络员。建立了领导包院包案机制、领导带头办案机制,成立了涉黑恶案件办案组以及案件指导组,统筹协调,全面推进市县两级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工作。
 
以强化业务学习为抓手统一执法办案思想
 
庆阳市检察院全面加强检察干警对涉黑恶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市检察院扫黑办先后组织全市两级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及侦监、公诉、控申部门检察干警参加了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网络培训,参加了省委政法委统一组织的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班,参加了省检察院组织的全省扫黑除恶实训班。市检察院内网开设专栏对涉黑恶相关相关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指导文件进行了系统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确保对涉黑恶案件准确认定,既不拔高也不降格,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以有效的工作举措全方位开展专项斗争
 
一是强化提前介入工作。庆阳市检察院制定下发了《庆阳市检察机关关于对涉黑涉恶案件适时介入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的办法》。在介入侦查过程中,准确把握犯罪构成要件,与公安机关共同分析侦查方向与侦查重点,对尚不完善的证据提出具体意见,防止案件带病进入批捕、起诉环节。西峰区检察院办理的申小东等人涉黑案件,是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首起涉黑案件,该案系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督办案件,涉案人数多,作案起数多,涉及罪名多,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大,市区两级检察院先后6次派员提前介入侦查,保证了案件质量,提高了办案时效,取得了较好效果。
 
二是加强对公安机关的监督。在引导侦查的同时,注重监督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全面掌握公安机关是否违法变更强制措施、是否违法撤销案件、是否超期羁押等情况,发现侦查活动中存在违法情形的,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纠正。2019年1月29日,市检察院会同市公安局下发文件,集中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立案监督活动,全市共核查公安机关初查后未立案的涉黑涉恶线索552条,经过核查,宁县检察院、镇原检察院各发现1件可能涉嫌犯罪的案件,均已书面建议公安机关继续核查。
 
三是依法确保应捕尽捕,应诉尽诉。两级检察院严格依法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领导带头办案,认真把好程序关、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确保案件质量和效率,做到了应捕尽捕,应诉尽诉。在办理申小东涉黑案件中,西峰区检察院成立了检察长、主管检察长、业务骨干等5人组成的专案组,2018年9月19日依法对申小东、白军军等44人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盗窃、聚众斗殴罪提起公诉,2019年4月9日至13日,西峰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7名未成年人尚未开庭)。
 
四是全力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公诉部门充分利用庭前会议梳理争议问题,完善出庭方案,明确控辩焦点,有效指控犯罪。同时根据涉黑涉恶案件的复杂程度,重视与法院进行诉前会商,存在争议的,进一步邀请同级法院介入,根据介入情况,协同督促公安机关收集、补强相关证据。
 
五是实行案件报备审查机制。按照省检察院统一安排和工作实际,市检察院扫黑办规范指导各县区检察院对涉黑涉恶案件的请示报备,对县区检察院报备的涉黑恶案件,一律由市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审查把关,提出明确意见后向省检察院扫黑办请示报备。县区检察院请示的涉黑恶案件市检察院扫黑办一律以正式函的形式回复,指导县区检察院办理案件。市检察院还加强统筹协调,对类案和个案进行专门指导,加大重大案件督办力度,及时帮助基层检察院解决案件办理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共向基层检察院发函指导案件24件,同时向省检察院请示报备24件。
 
六是细致摸排案件线索。及时研究制定了《庆阳市人民检察院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处置办法》,组织两级检察院公诉部门对2015年3月以来起诉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赌博、组织强迫卖淫、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强迫交易、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案件进行“回头看”,全面清查摸排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组织控告申诉部门对2015年3月以来受理的来信来访及举报线索进行核查、复查,详细筛查梳理是否有涉黑涉恶犯罪和“保护伞”的线索。对线索摸排工作及时跟进指导,市县两级院共发现移交涉黑恶线索34条,其中涉“保护伞”和“关系网”线索4条。
 
七是实行台帐式管理把好入口关。搭建工作专班,确定市县两级检察院联络员制度,由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衔接和数据报送。两级检察院建立了统一的案件管理台帐实时更新数据,实现总台帐和各部门、各环节分类台帐规范管理,建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数据库,不定期与上级扫黑办、法院、公安等通报核对,实现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台帐全、底数清、情况明”。   
 
以督查指导为切入点压实工作责任
 
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庆阳市检察院加强对市县两级检察院扫黑除恶工作进行督查指导,以此为切入点,进一步层层压实工作责任。2018年5月份,市检察院检察长带队对正宁、宁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并书面向两地提出了工作要求。8月份主管副检察长带领侦监、案管、刑执部门负责人对各县区检察院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了督导调研,针对各检察院工作开展不平衡、案件质量不高、线索摸排不全面等问题,调研组对具体情况研究分析后,及时提出了指导意见和工作要求。10月份,市检察院扫黑办主任带队,对各县区提前介入,线索摸排和舆论宣传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体工作再次进行实地调研指导,现场与基层检察院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12月份,按照检察长安排部署,主管副检察长逐一深入到各县检察院,面对面向县院班子成员和办案检察官详细传达了高检院和省检察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精神和新要求。2019年开年伊始,市检察院即研究全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细化制定了《督导工作手册》,检察长、主管副检察长先后到各县区检察院开展督导调研工作,掌握重点案件诉讼进展情况,指导案件办理,对专项斗争深入开展进行细化部署。通过持续有力的督导检查,为市县两级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工作顺利开展,解决了问题,压实了责任,奠定了基础。
 
以舆论宣传为引导营造扫黑除恶良好氛围
 
庆阳市人民检察院坚持把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作为打赢专项斗争的基础前提,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创新宣传载体,壮大正面宣传声势,在全社会营造了人人参与扫黑除恶的氛围。一是加强内部学习,内部宣传。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组、全院干警大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贯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二是指导各县检察院制定宣传方案,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敲门”行动。通过悬挂横幅、墙贴宣传标语,在城区、乡镇人群密集地区发放扫黑除恶各类宣传资料,充分发挥乡镇检察室前沿阵地的作用,组织乡镇检察室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月活动,搭建法律咨询平台、扫黑除恶宣传签名活动、面向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教育警示会、扫黑除恶集市宣传、扫黑除恶进校园等形式,切实实现了专项斗争社会宣传的高密度、全覆盖。三是及时总结经验,加大宣传力度,注重经验信息材料的报送,特别是加大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突出扫黑除恶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彰显政法机关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庆阳市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