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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司法行政系统以“五个坚持五个新突破”为抓手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9-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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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更加凌厉的攻势向黑恶势力进攻 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庆阳市司法行政系统以“五个坚持五个新突破”为抓手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本网讯 今年,国家大事喜事多,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的责任大、任务重。与此同时,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迎来“船到中流浪更急”的深水区、攻坚期,为进一步打好打赢专项斗争攻坚战,夺取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庆阳市司法行政系统以“五个坚持、五个新突破”为抓手,目标任务再明确,工作措施再到位,着力推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一是坚持“清仓见底”,在提高线索摸排质量上实现新突破。挖干挖尽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根本性要求,提高线索摸排质量是取得决定性胜利的基础性工作。在线索挖掘深度上,要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持续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大排查、大核查”专项活动,开展深挖余罪和坦白检举活动,积极畅通举报、揭发渠道,完善举报人保护措施。加大奖励力度,广泛深入发动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及其亲属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要认真落实核查核实反馈机制,跟踪线索核查核实情况,切实提高线索摸排质量,做到“挖干挖净、清仓见底”,不断扩大工作战果。在辩护代理精度上,要进一步指导监督律师认真落实接案审查、报告备案和集体讨论等制度,引导律师深入涉案一线和人民群众当中,精准了解案情,依法开展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代理,真正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和精品,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在参与支持广度上,要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员、村居法律顾问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开展法治宣传、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服务和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管控,最大限度把广大群众动员起来,积极主动参与和支持专项斗争,及时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使黑恶势力无藏身之地。
 
二是坚持深挖彻查,在开展“打伞破网”上实现新突破。要从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反腐败斗争的高度,充分认识深挖彻查“保护伞”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下一步持续开展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和衡量成效的重要标尺,严格落实“两个一律”要求,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打伞破网”同步进行,努力以专项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系统内部清理机制,敢于“刀刃向内”,一旦发现司法行政干警参与其中或充当“保护伞”的,要立即将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办,依纪依法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坚决将害群之马清除出去。要紧盯上级交办、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重点案件,深挖细查,一查到底,做到对背后“保护伞”“关系网”查不清不放过,对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查不清不放过,对各级干部失职渎职问题查不清不放过,推动“打伞破网”行动取得新的进展,着力在除恶务尽上实现新突破。
 
三是坚持源头治理,在铲除“滋生土壤”上实现新突破。要立足当前,严厉查处涉黑涉恶线索,又要着眼长远,注重源头治理,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要聚焦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环节于一体,加快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要聚焦厉行法治的重点难点,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纳入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搭载“法律九进”,组织大规模、多形式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切实做到宣传有方案、电视有图像、报纸有文章、网络有动态,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知晓度,激发主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要聚焦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法治县(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发挥司法所作用,打通推进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不断筑牢防黑防恶堤坝,切实增强基层对涉黑涉恶问题的“免疫力”,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生存的土壤。
 
四是坚持常态推进,在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上实现新突破。要坚持边推进、边总结、边提高,围绕“打、防、管、建”,系统梳理和提炼专项斗争中探索的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运行。要进一步总结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等方面好的经验做法,逐步固化为长效机制。严格推行司法行政系统专项斗争承诺制度,县(区)司法局、乡镇(街道)司法所主要负责人要对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排查情况作出承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也要在6月底前作出承诺,签订《“落实无涉黑涉恶问题”承诺书》,通过承诺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五是坚持正面引导,在营造浓厚氛围上实现新突破。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仅要打好实体仗,更要打好舆论仗。要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对依法打掉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从法理、法律适用等方面集中进行宣传,宣传司法行政系统排摸深挖涉恶涉恶犯罪线索侦破重大案件的典型案例,宣传司法行政系统参与专项斗争的经验做法,宣传律师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努力营造司法行政系统参与专项斗争的良好社会效应。要坚持打击、宣传同频共振,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生动宣传专项斗争,利用微博、微信、客户端等网络新媒体,广泛发动群众,加强正面宣传,实现震慑犯罪、发动群众的宣传效果。要加强与宣传部门、扫黑办的沟通协调,根据工作进展,在主流媒体所属新闻网站、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扫黑除恶法律法规,在显要位置及时推送、宣传报道专项斗争的战报战果,提高公众参与度和社会知晓率,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强大声势,助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再上新台阶。(庆阳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