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查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庆阳市检察机关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积极促进问题整改,全面推进专项行动向纵深开展。
提高思想认识 推进案件质量评查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庆阳市检察机关积极动员部署,要求全体干警要深刻认识到开展好专项行动对检察机关规范执法司法的重要意义,要求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作为推进专项行动有效开展的有力举措,始终坚持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要求从事实认定、办案程序、法律适用、法律文书以及“三个效果”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案件质量评查,把正确的执法司法理念、公信力、方式、能力等方面贯彻在每一起案件的办理中。通过案件质量评查切实推动全市检察机关案件质效有力提升,将规范司法办案融入日常的检察业务工作中。
扎实开展评查 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对专项行动中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要求评查的重点案件,两级检察机关采取全面自查、庆阳市检察院部分复评、配合省检察院重点抽查等方式,严格按照《甘肃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指引(试行)》标准,从事实认定、办案程序、法律适用、法律文书、“三个效果”等方面,对前期进行自查的68件重点案件进行全面评查,并结合查出的具体问题填写案件质量自评表,形成一案一表,一案一报告的工作格局。同时,庆阳市检察院特别成立重点案件复评小组,由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及各业务部门办案骨干担任评查员,对部分案件进行抽查评查,确保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扎实开展。
积极整改落实 深化运用评查成果
针对评查出的问题,全市检察机关按照《甘肃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指引(试行)》的标准要求,尤其是在执法司法方面不规范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在以后的案件质量评查中,明确要求要切实把牢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充分发挥案件质量评查机制作用,全面运用案件质量评查成果,对办理案件的各个环节,重视保障当事人权利,注重证据细节审查,注重诉讼时效及办案规范化,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办理案件,推动案件办理质效全面有效提升。通过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全面推进“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查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