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庆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警示教育会议,学习传达甘肃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警示教育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庆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志利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登坤主持会议,其他党组成员出席会议。
会上,庆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元珠通报了全市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杨生慧学习传达了甘肃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暨警示教育会议精神,并对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建议。
张志利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和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推进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要围绕政治建设,坚定检察方向。要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上,落实到检察工作方方面面、各个环节,把牢全市检察工作正确方向。要始终牢记“五个必须”“四个服从”,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党内规章和纪律规矩,切实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要认真落实“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扎实开展“六项重点工作”,坚决整治和查处服务大局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
二要围绕责任落实,夯实使命担当。要深入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及省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实施意见,定期分析研判、专题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要积极适应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更加主动地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监督,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深入一线了解情况、强化监督。要带头落实并督促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请示报告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五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规定的把关。要深刻领会执规责任制的重要意义,带头严格执行和维护党内法规,将党内法规学习和执行情况纳入中心组学习、政治学习和组织生活,切实增强执规效果。
三要围绕权力运行,加强监督管理。要严格执行最高检制定的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指引和省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司法办案内部监督制约规定,盯住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认真梳理风险点,努力从源头上遏制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发生。要带头学习党章党规党纪,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党内监督、群众监督,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将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要带头积极主动办案,促进加强对一线办案的监督管理。要扎实开展“守初心、担使命,集中排查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坚持以案警示、以案为戒、以案促改,深刻汲取教训,认真查摆整治在执法司法理念、方式、能力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四要围绕作风建设,打造过硬队伍。要开展检察身份意识教育,教育引导检察人员处处维护检察形象。要牢牢盯住“八小时以外”,严格执行检察人员行为禁令,加大明察暗访力度。要加强日常检查,严禁工作期间饮酒,严禁聚众酗酒,严禁酒驾醉驾,严禁参与麻将赌博,一经发现严肃查处。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扎实转变会风文风,做实调研考核,切实担当作为,严实改进作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紧紧抓住办案一线、领导干部、关键岗位,加强分析研判,严肃查处以权谋私、徇私滥权等问题,坚决防止“灯下黑”。
张登坤在总结发言中强调,全市两级院一定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抓好会议精神传达和具体贯彻落实,以实实在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助推全市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努力向党委和人民群众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本次会议采取视频形式,市检察院各部门负责人、副县级以上干部及相关部门干警在市检察院主会场参会,各县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副科级以上干部及相关部门干警在各县区检察院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