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增强办理不起诉案件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规则(试行)》,7月20日上午,合水县人民检察院对吕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进行公开听证,会议邀请了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2名人民监督员,1名审判人员,1名律师,2名侦查人员参与听证。
公开听证过程中,案件承办人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阐述了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说明了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情况。随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说明了案件的来源和侦办情况,对认定的事实无异议,同意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意见。听证代表们也充分发表了听证意见,除一名听证人员认为应作绝对不起诉的处理外,其他听证人员均同意检察机关拟作相对不起诉的意见。与会人员表示通过听证会不仅见证了检察机关办案的严谨态度,同时兼顾了情、理、法,使案件当事人真正感受到司法的关怀与温度。
检察机关通过召开听证会公开审查案件的形式,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前,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听取各方意见,有利于检察机关规范自身司法行为,同时也提高了司法透明度,增强了司法公信力,树立了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