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庆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志利深入宁县,对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反馈意见和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对长庆油田13起涉环境违法案件中涉及宁县境内2起挂牌督办案件进行现场监督查看。长庆油田陇东指挥部指挥张应科,市环保局长丁晓峰,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李海英,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任斌,副检察长范培峰,县环保局长王军陪同查看。
张志利先后深入盘克镇武洛村、南义乡屯庄村井场油泥污染地,现场听取油田负责人关于污染防治、生态恢复、技术改造、责任追究等详细整改情况,查阅土壤检测报告,并现场督促有关负责人要进一步落实整改要求,积极支持和配合有关行政和司法机关案件办理工作,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和管理,坚决杜绝再次发生涉油污染事件。
宁县检察院自收到市检察院督办通知后,院党组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反馈意见和省、市检察院督办通知,立即与县环保局协调联系,详细了解核查了2起案件的处置依据、线索移送、处理结果、责任追究等具体情况。并对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处罚决定合法性进行深入分析研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