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思维缜密、一身正气、明辨法理的国家公诉人;她是永葆赤子之心,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的人民检察官;她用责任诠释法律的权威和温度,用忠诚和担当书写新时代检察官的专业与精彩,她就是庆城县人民检察院派驻马岭检察室主任,一级检察官刘怡麟。
从检二十七年来,她始终牢记宗旨,求真务实,笃学践行,将全部精力和热情投入到自己热爱的的刑事检察岗位之中,先后多次被评为甘肃省优秀公诉人、庆阳市优秀公诉人、十佳公诉人,庆阳市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荣记个人二等功、三等功、优秀法治副校长和全县“三八红旗手”、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
有主见、敢担当,她是公平正义的“守门员”
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检察官是坚守这道防线的最后堡垒。从检以来,刘怡麟勤奋好学,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时刻以工匠精神确保每一起案件得到公正的处理。多年来,她参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300余件,其中2018年以来承办重特大案件60余件,承办的案件在人大执法检查和上级院的业务评查中均被评为合格案件。特别2019年11月办理的段某、薛某职务侵占案,庆城县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被告人段某有期徒刑五年,薛某无罪。作为此案公诉人,刘怡麟同志认为判处薛某无罪有误,提出抗诉,并针对一审中的争议焦点,数次前往金融监管部门,详细了解金融机构内部业务流程与运行模式,扎实补充取证,进一步完善抗诉理由。最终,在市、县两级检察院的支持下,抗诉被法院采纳,判决得以纠正。该案先后被庆阳市人民检察院和甘肃省人民检察院评选为精品案例和“十大优质案件”,并于2023年10月23日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10件典型案例”,被检察日报正义网、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庆阳市人民检察院、澎湃新闻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有爱心、能共情,她是社会治理的“热心肠”
“案件不分大小,对于当事人来说,每一个案件都不是小事儿,因为公平正义没有小事儿,关乎别人命运的从来就不是小事儿。我们只有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多些共情意识,更多地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体会当事人的艰辛,才能真正把维护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刘怡麟如是说。
刘怡麟既是一名检察官,也是一位母亲,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中,她切实感受到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对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的严重危害,自觉以“母亲”的身份担负起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检察责任,为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检察保障。在办理一起猥亵儿童案件时,通过现场勘查和证据审查发现,涉案学校存在重大安全管理漏洞,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通过此建议,城区学校、幼儿园、校外辅导班等普遍落实了治安防控设施。同时她还担任两所小学的法治副校长,积极协助学校开展普法宣传、安全教育和德育工作,多次组织参与学校的“模拟法庭”活动,为学生提供了实践法律知识的机会,在一次次的言传身教中,不仅增强了学生对法律的理解和尊重,更提升了他们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赢得了广大师生的高度评价。在地震救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中,她总是以党员干部的身份积极捐款捐物,尽力帮扶困难群众,获得了地方党委政府和群众的高度赞誉。2022年以来,她在办案期间,对发现的相关职能部门在社会管理方面存在的管理漏洞共发出《检察建议》5份,均得到相关部门的及时采纳,有力弥补了社会治理的不足。
有毅力、肯钻研,她是授业解惑的“领路人”
“我经常会想,自己平时多学一点,案子就能办得更好一点。所以每办一个案件,我都会认真复盘思考,梳理一下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研究相关的法律理论和案例,为办好下一起类案储备经验”。刘怡麟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从检以来,她在办案中坚持多看多学多问,注重学习、观察身边的榜样,从他人的成长历程里汲取养分,随时保持学习的紧迫感,并不断将学习成果转化到每一起案件的办理中,转化到每一份文字材料的撰写中。正是这种精益求精的态度,让她炼就了一双“火眼金睛”,对案件的细节非常敏感,多次发现案卷中不起眼的细微证据,确保案件公正办理。同时,她为人谦逊、乐于助人,将自己积累的经验和方法,积极传授给身边的年轻人,并多次受邀为检察院、公安机关、金融机构等干部讲授证据审查、侦查取证、侦查监督、风险防控等专题课程,先后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参加多个业务竞赛,均取得了优异成绩,为年轻检察官们树立了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