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甘肃省司法厅组织召开地方性法规送审前评估会,邀请省政府法律顾问对《甘肃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草案)》进行送审前评估。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陆燕宁,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朱刚,省气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照荣出席会议,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王晶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相关处室同志到会指导。
会上,省气象局对条例立法背景和草案主要内容作了说明,与会专家围绕条例(草案)拟设定主要制度措施的可行性、出台时机、实施条件、预期效果和文本质量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评估论证,指出了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
会议指出,制定《甘肃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在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对全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气候资源保护优先和合理开发利用有机统一,推进美丽甘肃建设,坚决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省司法厅要认真梳理评估会提出的意见建议,形成评估结论,并及时反馈省气象局。省气象局要落实起草单位主体责任,充分吸收意见建议,修改完善草案文本,加快工作节奏,抓紧做好条例草案报审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