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西峰区人民法院什社人民法庭以社情民意为切入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合“法庭、派出所、社会组织、综治司法”四方调处力量,在司法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一套以纠纷预防预警、联合调解、依法审判有机结合的调裁审机制,打造出接地气、纳民意、解民忧、疏民困的司法服务品牌,肥沃基层“善治”土壤,让和谐“枫”景遍地生花。
房屋拆迁起纠纷
“法官,你一定要帮帮我,我家的孩子为了拆迁款起了矛盾,我年龄大了,不知道如何是好啊……”年近八十的崔某握着廖锐法官的手,泪眼婆娑地说道。
原告崔某与李某某系夫妻关系,共有两个儿子,长子李甲、次子李乙。李某某于2015年去世,生前曾与崔某共同修建宅基地一套。2023年,该宅基地被相关部门拆迁并征收。因崔某不识字,故委托李甲及其妻王某某代为签署《拆迁补偿合同》,代为领取补偿款款项70余万元。后李甲与王某某占用补偿款,崔某、李甲、李乙就分配事宜多次协商无果,遂诉至法院。
考虑该案牵扯到拆迁、继承及老人赡养等问题,不但要公平分配拆迁款,更要在化解恩怨的基础上修复母子与兄弟关系。为此,廖锐法官查阅案卷材料,并协同特邀调解员郭怀强上门走访,了解崔某的生活和赡养状况。在前期走访过程中,李甲与李乙在口头上互相置气,互不相让,均不愿接受调解,坚决要求法院依法判决。李甲认为,其母常年和其共同生活,由其尽赡养责任,且被拆迁的房屋也有其修建部分,故应该给其多分。李乙认为这部分拆迁补偿款部分系其父亲遗产,故其父亲的遗产应由母亲、他和李甲均分。崔某则认为其修建的住宅系其与丈夫共同所有,现在丈夫去世,该住宅拆迁补偿的份额应先扣除一半,剩余的一部分应由其与孩子均分。
敞开心扉唠家常
在走访了崔某所在的村组干部还有其部分亲戚之后,廖锐法官发现这起矛盾背后仍然牵绊着浓浓的亲情,虽然兄弟二人近几年因为拆迁款起了龃龉,但平常二人都对崔某一直尽心尽力照顾,一直未有懈怠。为了化解积怨、修复亲情,廖锐决定联合调解员郭怀强在家门口共同开展调解。调解员郭怀强是乡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对他们的情况可以说了如指掌,平日里也没少帮着村镇乡民调和矛盾。
廖锐说道:“今天我和郭调解员一起上门,没有别的事,郭调解员你们也都认识,这里也没外人,咱们就敞开心扉聊聊家事和心事,你们看怎么样?”
两兄弟在沉默一阵后慢慢打开了话匣子。李甲细数了十多年来对母亲的照顾细节,并且出示了当时修建房屋时自己支付的钱款证据。李乙在廖锐与调解员的耐心引导下也坦露了自己的心声。最近几年他常外出务工,确实是李甲对母亲的照顾居多,他内心很感激。但他身体不好,外出打工收入很少,这也导致他家庭经济困难。后来知道自己家的宅基地被征收了,他考虑到自己家庭的困难,才对拆迁款迟迟不愿让步。
听到弟弟的真心话以及对自己多年付出的感激,哥哥李甲也不禁动容:“我也知道弟弟这么多年过得不容易,毕竟都是一家人,但是因为拆迁款的事我内心有气,也说了很多伤和气的话,现在想来也是不应该。”
兄弟二人在法官和调解员面前都流露出了真感情,廖锐顺势引导:“家人之间应该相互扶持、彼此关爱,我也打听了,你们兄弟二人从小关系就好,即便分家之后也一直相互来往,共同照顾母亲。现在因为拆迁款的问题不但伤了兄弟和气,还伤了你们母亲的心。别忘了,只有家和才能万事兴啊!”
“乡情”调解弥亲情
有了调解的基础,关键就在于确定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调解方案。廖锐再次从法律法规、亲情伦理等角度,向双方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放下心结,化解纠纷。随着调解的不断深入,兄弟俩态度不断缓和,但对于拆迁款款如何分配的问题,谁也不愿意先开口。
“我看啊,你们两兄弟还是性格都太沉稳,不如这样,李甲,你是哥哥,你先说你的意见!” 调解员说道。
李甲闻言表态道,“我愿意听法官和调解员的,你们帮我们分配吧!”李乙听到也频频点头。
在法官和调解员的主持下,兄弟二人达成调解协议,由李甲分期向崔某支付约36万元,向李乙支付约9万元,剩余拆迁款归其所有。
“都是亲兄弟,要好好相处,你母亲还需要你们一起照顾,你们说呢?”听到法官这句话,兄弟俩眼眶湿润起来,连连称是。
听闻兄弟二人矛盾已经化解,李甲也愿意归还部分拆迁款,崔某激动地紧握着廖锐的手,“孩子啊,谢谢你,谢谢你,你帮了我们大忙了啊!”
什社法庭副庭长王玉泉说道:“建立‘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广泛参与的四方调解机制,可以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开展包括法庭诉前调解、公安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等各领域调解,全面推动复杂矛盾纠纷化解。什社法庭将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抓手,面向村(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等定期开展基础法律知识、调解技巧实务培训,以“情、理、法”调解优先切实化解矛盾,把司法为民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