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7-12-19
编者按:
岁月的指针又一次指向年终,回望2017年,注定是一个值得铭记的年份——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砥砺前行,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道路上留下了坚实的足迹。《法制日报》从12月17日起开设“年终特稿”专栏,多角度、全方位展示一年来我国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取得的成就,敬请关注。
对路线不熟悉,检查组成员自己用手机导航确定;车辆行驶在乡道上,检查组成员发现,路边有一处垃圾处理池,便随机喊停车;没有通知吉林省环保厅工作人员,而是由环保部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直接派人参与 ……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组今年在吉林省检查时的几个细节。
暗访、随机抽查,仅仅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创新执法检查方式的一个缩影。201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方式方法,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形成工作合力,增强监督实效。
创新执法检查方式方法
检查法律的实施情况,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点。
201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著作权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网络安全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一法一决定”)、种子法开展了执法检查。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今年监督工作的重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实现了对全国31个省区市的全覆盖。
今年6月至8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分为5个小组,分别赴陕西等10个省(区、市)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各执法检查小组分别形成了分组报告。委托自查的其他21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固废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检查报告。
了解法律的实施情况与存在的问题,是执法检查的目的所在。为此,执法检查组在听取专题汇报、召开座谈、进行实地检查的同时,还采取了随机抽查、明察暗访、问卷调查等检查措施。
“一法一决定”执法检查组在黑龙江省检查时,采取了随机抽查和远程检测相结合的方式,在不打招呼的前提下,随机对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和黑龙江省移动公司进行了检查,并且当场连线北京的网络安全监管部门,远程进行网络安全检测,当场查找问题。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在吉林、天津等地检查期间,采用了随机抽查的方式检查企业,在未预先通知的情况下,检查组随机对垃圾处理中心、排污企业进行抽查。
随机抽查方式的使用,为执法检查组更加全面了解实际情况奠定了基础。事实上,频繁地将随机抽查等方式应用于执法检查工作中,正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完善执法检查工作机制的一个缩影。
改进专题询问注重实效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提出:进一步改进完善专题询问,突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增强互动性,把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突出问题作为询问重点,充分发挥专题询问对推动改进工作的建设性、促进性作用。
6月24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结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产品质量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
“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是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和风险控制的一个重要措施,但是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该项工作推进总体缓慢,国务院要求到2020年实现重点领域建设追溯体系的任务艰巨。请有关部门介绍一下目前这项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杨雄的提问,直指产品质量问题的要害。
到会应询的商务部部长钟山坦言,追溯体系建设在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与目标要求和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各地开展这项工作还不够平衡,法律法规还需要进一步健全,企业和消费者的意识也需要进一步增强。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加快立法进程。及时总结各地试点示范的经验,加强立法调研,推动修改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要推动出台产品追溯管理条例、追溯数据管理办法和追溯体系认证认可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构建有效的保障追溯体系运行的长效机制。”钟山介绍。
在今年开展的三场专题询问中,有两场都是结合了执法检查报告——产品质量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把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衔接起来,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监督链条,已成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这些年在监督方式上的重要创新之一。
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展开监督的重要方式。
6月23日下午,受国务院委托,审计署审计长胡泽君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作国务院关于201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报告显示,审计署在各项审计中,发现并移送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600多起,涉及公职人员1100多人。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报告提出了继续深化财税领域改革、切实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和风险防控、着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绩效等建议。
分组审议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财政决算审计要向财政资金绩效评估方面倾斜,建立健全“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机制。
11月1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分别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的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的报告。
这两份报告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们的认可。分组审议中,委员们充分肯定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改革取得的成绩。同时指出,深化司法改革的任务仍然很繁重,有些任务落地落实还存在差距,下一步,建议加强研究继续全面深化司法改革,解决相关配套问题。
201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进行监督,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形成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合力。(蒲晓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