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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检察:高质效履职筑牢绿色屏障

来源:庆阳检察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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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庆阳市检察机关主动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围绕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污染防治攻坚战,“双碳”战略,坚持“五度”(法治强度、惩罚力度、修复速度、聚合广度、治理深度)工作法、“四不过”(不惩罚到位不放过、不整改到位不放过、不警示到位不放过、不监管到位不放过)跟踪问效机制综合施治,推动形成“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为构筑生态环境保护屏障注入强劲司法动能。

着力固沟保塬。立足庆阳沟壑纵横、水土易于流失、生态环境脆弱实际,积极参与“固沟保源”工程,开展土地荒漠化防治专项监督,依法惩治土壤污染、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开采砂石、非法取水等行为,通过诉前程序和诉讼,督促恢复、保护非法占用耕地、非法开垦和占用草原地1.6万余亩,恢复、保护林地904亩。紧盯油区污染问题,主动与油田企业沟通衔接、联动配合,依法督促整改不合规油水井314口及站库3处,收回生态功能修复费用1381万元。

助力林草治理。开展守护子午岭天然“碳库”专项监督,发挥“地方+专门”(地方检察院,子午岭林区检察院)两大优势,加强“线索—立案—鉴定—调查—起诉—修复—监督”闭环管理,依法办理失火毁林、破坏野生动植物案件37件。探索出“专业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检察生态环境治理路径,在全市建立示范基地10个,开展“毁一棵树、补一片林”“自新补植”等专项活动,组织非法采砂、毁坏林田的社区矫正对象和社会各界人士栽种各类树木1300余亩15万余棵。

推进河湖保护。深入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守护母亲河基层行”黄河保护公益诉讼等专项行动,聚焦河道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督促整改拆除违法建筑1.3万平方米,清理生活、建筑垃圾4.3万吨,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123.4公里,清理污染水域面积82亩,建成污水处理厂、乡镇污水处理站22个,维修水毁护岸工程43处。督促加强取水许可审批管理,集中整治非法取水问题,有效规范流域内水资源节约、保护、开发、利用秩序。

加强资源保护。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办理非法狩猎野鸡等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案28件。探索构建非法采砂、古生物化石保护等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通过深度应用模型发现案件线索79件,移送违法犯罪线索5件,发出检察建议47件,追回生态修复赔偿金96.95万元,治理水土流失路段80余公里,拆除21家采砂企业的采砂设备和洗砂台。

深化协同共治。聚焦黄河流域保护和石油污染防治,先后与毗邻市级检察机关建立《陕甘宁蒙晋毗邻地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荒漠化防治检察监督跨区域协作协议》等协作机制。围绕加强协同办案、联动监督、资金管理等领域工作,联合市级有关部门出台《关于建立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的办法》《关于建立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等26项机制。通过协作履职,互相移送案件线索、联合解决问题43项,100多万公益诉讼资金依法依规用于环境修复,实现从被动监督到联动共赢。

强化公众参与。建立健全公益诉讼志愿者和公益观察员制度,主动邀请群众代表参与案件公开听证97次。选聘35名生态环保、水行政执法专业人员担任特约检察官助理,参与检察办案,提供专业支持。推出《“益”起向未来》《守护高天厚土 保卫绿水青山》《护好泾渭支流网 站好丝绸之路岗》等专题片,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3场(次),发布典型案例26件,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送法下乡154场次,营造生态环境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