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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实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司法审判机构全覆盖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7-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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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白龙江林区法院近日挂牌成立,甘肃省实现了重点林区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司法审判机构的全覆盖。
 
记者近日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近年来,甘肃法院不断探索林区基层法院设置和集中管辖等方面的改革,调整林区基层法院设置及管辖区域,在全省重点林区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设立祁连山、小陇山、子午岭、白龙江、洮河林区基层法院,并在白龙江、洮河林区法院及甘肃法官学院加设冶力关、白云、两水、白水江林区法庭及藏汉双语科技法庭等5个基层法庭,将林区法院的管辖范围从陇南、陇东扩至河西走廊地区。
 
目前,新设的林区基层法院和基层法庭已全部挂牌正式开展工作,专司各类涉林案件审理,重点林区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涉及盗伐林木、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刑事案件及各类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等都将由林区法院集中管辖。
 
甘肃省区域环境复杂多样,生态基础薄弱,特别是祁连山林区,是我国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黄河流域重要水源产流地,也是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祁连山林区法院已于9月28日挂牌成立,该院将管辖祁连山、连古城、敦煌西湖、安南坝、盐池湾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辖区内的各类案件,为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后续整改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司法保障。(王博 王朋)
 
(原文链接:http://szb.gansudaily.com.cn/gsrb/201711/02/c200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