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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你而来 护你成长 庆阳法院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

来源:庆阳政法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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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阿姨,我愿意跟随爸爸生活,请您告诉他以后不要再打我了……” 14岁的小华突然哽咽道。“我想跟随妈妈生活,因为奶奶总是半夜推醒我给她网上购物 ……”16岁的小萌也怯生生的说。

“一段不幸的婚姻,受伤的不仅仅是你们,还有你们的孩子。家庭教育,是孩子成长的重要环节。即使婚姻破裂,父母都应该履行好家庭教育的责任。不能将抚养教育责任推给孩子爷爷奶奶……”承办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

这是4月24日,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审理一起离婚案件时的一幕。

办案法官了解到,小华的父母婚后育有两个孩子,姐姐小萌16岁、弟弟小华14岁。父母二人分别在两地务工生活,小萌、小华两姐弟长期由爷爷奶奶照管。随着时间推移,夫妻之间日积月累的隔阂渐深,矛盾激化,分居十多年间曾多次起诉离婚,最终导致双方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根据法律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的规定,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孩子真实意愿。在征求孩子意见时,啜泣不止的小华表示,父亲常年在外务工很少回家,即使回家也会频繁的因琐事殴打他,同时了解到,母亲离家出走后对姐弟俩同样疏于照顾。

婚姻关系判决解除了,但法官却放心不下两个孩子。在向双方送达判决书的同时,法官随案向双方发送《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引导家长反思对孩子的教育方式,探讨如何与孩子进行有效沟通,修复亲子关系。双方当事人深有感触,表示将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愿意以孩子的利益为重,互相配合,并商定各自抚养一个孩子,妥善处理探望权行使等事宜。

据悉,这是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后,庆阳法院向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当事人发出的首份提示。

一份《关爱未成年提示书》,带给父母的不仅是提醒和约束,更是对其正确履行家庭责任的助力和期待,也是法院充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从根本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有力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