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庆阳长安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7-08-30
本网讯 今年,庆阳市环县把司法体制改革作为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认真承接中央、省、市司法体制改革任务,全面落实县委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改革,法检两院积极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完成了法官、检察官入额工作,法院两次入额法官30人,检察院两次入额检察官14人。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实,法院制定了《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案件除审委会讨论决定外,裁判文书一律由审判长(或独任法官)签发,健全了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运行机制。检察院建立独任检察官办案单元26个,在侦监、公诉条线各建立1个检察官办案组,严格执行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规定,健全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推进审委会职能改革,制定了《法官专业会议工作规则》,成立了刑事、民事两个法官专业会议,坚持“只讨论、不定案”的原则,为合议庭提供法律理解和适用方面的咨询意见,减少了审委会讨论案件的数量和范围,强化了审委会总结审判经验、讨论决定审判工作重大事项、统一裁判标准的宏观指导职能。推进公益诉讼试点改革,检察机关在环保、国土领域摸排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件,提起公益诉讼1件,推促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完成了驻乡镇检察室工作,建立了5个派驻乡镇检察室,落实了办公用房,配备工作人员19名,全面加强了对乡镇惠农政策、资金落实,政务、村务公开,“两所一庭”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
深化公安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一是认真实施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实了省内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和户口迁移网上“一站式”办理服务为民办实事项目,极大方便了群众办事。二是深化公安机关管理体制改革,严格编制管理,将工勤人员占用政法专项编制全部进行了清理,用于补充执法勤务和警务技术类岗位人员。
改革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模式,在去年探索建立“1+1+3”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模式基础上,今年改革为“1+1+5”模式,即乡镇交警中队由县交警大队1名民警、乡镇派出所1名民警和乡镇5名交管干部组成,增强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能力。
深化司法行政改革。一是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理顺了司法所管理体制,实行县司法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双重管理,以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二是改革安置帮教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合作社+农户”的安置帮教运行新模式,增强了安置帮教工作实效。三是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改革,建成了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健全了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扶助工作机制,完善了矫正对象入矫、教育、培训、解矫、就业工作流程,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