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刑事检察部门通过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夯实责任体系,凝聚工作合力,推动工作有序有效进行,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
健全内部衔接配合机制。市院各刑事检察部门既分工负责,又密切配合,共同组成刑事检察官联席研究讨论疑难复杂案件,与市院侦查协作配合办公室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充分发挥侦协办关口前移的优势,对发现的侦查监督线索及时反馈市院刑事检察对口部门,共同跟踪督导落实,提升侦查监督工作水平。与市院案件管理部门建立了常态化沟通机制,加强工作衔接,加大流程监控和刑事业务数据专项核查反馈,确保案卡信息填录准确及时,与公益诉讼部门建立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对办理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污染环境案件中发现的12条侵犯公益线索和犯罪线索进行了双向移送。
健全外部沟通协调机制。建立了公检法司刑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确定由公、检、法三机关轮流组织,每年至少召开1次联席会议,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通过联席会议的形式会商解决,市级层面共召开“小三长”联席会2次,就刑事案件管辖、立案审查、证据收集、认罪认罚、律师执业权益保障、刑罚执行等方面统一了认识,就49个具体操作问题达成了共识,形成了会议纪要,印发了全市公检法司基层单位操作执行,同时加强与行政部门衔接,积极协调法院建立了3个轻微刑事案件一站式办案中心,提升了轻微刑事案件办案效率。严格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衔接。对进入刑事处罚程序同时需要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达不到刑事处罚标准但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予以监督;对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为工作顺畅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发挥了积极作用。
健全上下一体联动机制。先后制定了《庆阳市检察机关提高刑事案件质量办法》《庆阳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检察官联席会议工作办法》,明确了管理办法和制度措施,对刑事案件质量指标数据每月定期分析通报,对照目标找差距,动态跟进指导补齐,对工作滞后、案卡填录存在漏填、误填等问题将通报印发到各基层院、到案、到人。建立了拟抗诉案件抗前评估机制,对6件拟抗诉案件进行了抗前评估,帮助基层院明晰抗诉思路,分析争议焦点,找准抗点,提升抗诉案件采纳率,对下级院遇到压力、困难或者情况重大复杂时及时专题研究讨论帮助及时解决,畅通了上下联动渠道,一体、同步推进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