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践行《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服务与保障庆阳地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近日,庆阳市检察院联合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水务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水土保持管理局出台《关于加强黄河流域(庆阳段)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作配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要坚持生态优先、综合治理原则,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推动构建最严密的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保护机制;坚持依法履职,严格执法原则,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强化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化水平;坚持密切配合,协同联动原则,加强沟通交流,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衔接,推动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强大合力。
《意见》规定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三大领域,生态环境领域主要包括防止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固体废物污染、放射性污染等;资源保护领域主要包括打击违法破坏土地资源、开采矿产资源、滥伐、盗伐林木、非法开垦草原、非法捕杀、狩猎等破坏动植物资源行为;人文资源领域主要包括打击破坏、毁坏文物、擅自改变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用途等破坏人文资源行为。
《意见》明确了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席会议、办案协作、联合督办、宣传引导等六项机制。各协作单位定期共享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行政处罚信息和监测数据,生态修复数据、检察公益诉讼的重大案件等信息,在执法中发现涉及检察公益诉讼监督的问题线索,应及时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发现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问题线索,可先行与成员单位磋商,督促依法处理,检察机关可以采取查阅、调取、复制有关执法卷宗材料、询问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等方式调查取证,相关协作单位积极配合,协作单位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的,可以商请检察机关参与磋商会议。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协作单位可以联合开展专项行动,通过联合挂牌督办、联合发布典型案例、联合总结提炼工作经验等方式,形成行政司法工作合力。
“我们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强化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配合,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为建设美丽幸福新庆阳提供坚强的生态保障。”庆阳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