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围绕“12351”总体思路,紧盯“巩固提升 创新发展”奋斗主题,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对照“四责协同”量化指标清单,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纪检监察组专责监督责任,“四责”协同贯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
持之以恒,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政治责任。市院党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首位,认真落实“四责协同”量化指标,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切实做到党组“不松手”、党组书记“不甩手”、党组成员“不缩手”。压实主体责任。把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党组工作条例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律法规规章作为重点,对照《中共庆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压实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加强统筹谋划。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次,与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商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工作2次,专题研究全面从严管治检工作。
统筹兼顾,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成效。强化理论武装。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各级政法工作会议、省市检察长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领悟从严治党新思想新部署新要求,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持续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的动力。上半年以来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14次,通过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强化党建引领。坚持“抓党建、重自强、提质效、促发展”党建思路,不断深化“1551”党建工作机制,推进党建与业务同频共振互相促进。今年以来,通过党建引领,检察各项工作争先进位,在全省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和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现场评比中取得多项技能比赛奖项和荣誉,法律监督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各项工作实现一流目标。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以主题教育和“三抓三促”、主动创稳、铸忠诚警魂等行动、活动为契机,组织干警围绕政治站位高不高、工作能力优不优、纪律作风硬不硬、执行能力强不强进行自查,力促纪律作风大转变,工作效能大提升。上半年以来,对市院机关督察5次,对部分县院开展全面调研督察2次,纠治各类问题12个,切实把教育成果转化为作风建设的更高起点,转化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
标本兼治,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把民主集中制原则贯穿班子决策全过程,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执行“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规定,重大事项支持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上半年召开党组会议25次,研究决定重大事项(件),做到程序严格,公开透明,确保权力规范行使。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把牢选人用人关口,突出政治标准,充分听取组织部门意见建议,细化完善选拔程序,确保选拔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注重营造良好氛围。把牢网络主导权,加强对意识形态和网络舆情分析研判,妥善处理涉检舆情1起,新媒体平台清查4次,查删有关稿件13条,开展线上线下法治宣传165次,对依法治市和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总结,“庆阳检察”跻身市直系统政务微信传播力前列。
严管厚爱,增强党员干部廉政风险意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运用“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思想、纪律、作风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发现的问题全程跟踪,动态销账,扩点拓面,究根探底。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以反面典型为警示,通过干警大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及“三会一课”、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干警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认真落实“三个规定”。主要领导带头填报,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县(区)院检察长示范带动,特别是员额检察官及时如实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及其他有关事项。上半年全市两级院共填报重大事项133件。市院党组坚持以督促“三个规定”落实为抓手,加强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及执法司法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监督检查,整治顽瘴痼疾,坚决杜绝违规干预、插手、过问司法办案,促进检察权规范行使,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