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婷婷,2017年进入正宁县人民检察工作,现是庆阳市正宁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从事检察工作以来,她努力工作,踏实学习,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类培训和辩论赛,不断积累、更新法律知识,提升办理新型网络犯罪案件的能力,曾多次获得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全市“十佳公诉人”等荣誉称号。
争先创优树品牌
在检察工作长期的艰苦磨练中,不仅练就了她果敢、刚毅、坚韧不拔的品质和严格的组织纪律,而且造就了她敏锐的洞察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任检察官助理的这4年,她协助检察官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负责整理案件审查报告,准备出庭公诉所需材料,无论遇到案情多么复杂的疑难案件,从不畏难推诿,真正做到了“不畏难”“不怕苦”。
扫黑除恶期间,在协助检察官办理胡某涉黑案件时,坚持对涉黑涉恶“零容忍”的态度,认真梳理案情,及时与办案民警沟通,补充证据,同时准确区分涉黑恶势力犯罪人员与普通犯罪人员,准确指控每个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名。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反复强调自己根本没有去过案发现场,没有帮助他人讨要非法债务,更没有动手打过被害人。经反复审查案件证据,通知公安机关补充证据,最终对该犯罪嫌疑人因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在庭审阶段,协助检察官讯问被告人、举证质证等,法院最终对胡某等三人以涉黑恶势力犯罪作出有罪判决,对同案其他被告人员以普通犯罪作出有罪判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立足岗位守职责
自工作以来,李婷婷始终坚持以“万家忧乐在心头”的挂念、“一枝一叶总关情”的情怀,做到了用自己的辛苦换取群众的满意指数。
在走访扶贫户时,除帮助农户干力所能及的农活、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外,经常向村民们讲解法律知识,解决他们遇到的法律问题。2022年,她休产假期间,帮助的扶贫对象家人因车祸受伤,住院治疗后双方当事人因医疗费等赔偿问题迟迟不能达成和解,对方当事人拒绝赔偿。李婷婷在了解具体情况后帮助其书写了民事起诉书、申请强制执行等法律文书,最终该当事人通过诉讼途径拿到了应得的赔偿款,赢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作风优良显初心
从检以来,李婷婷始终坚持克己奉公,将廉洁意识摆在首位,严格区分公私界限,立志做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的忠实传人。在工作中,她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的要求,从不办人情案、不接受案件当事人吃请和礼品,坚守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信念,她是人民正义的守望者,用春风化雨般的爱心与柔情,彰显着检察人“办案有尺度、执法有温度”的智慧,怀着敬畏之心、公正之心、为民之心办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