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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前10个月给予党政纪处分295人

来源:陇东报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6-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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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庆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零容忍、全覆盖、无禁区惩贪治腐,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基层微权腐败问题。前10个月,市、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来信来访件1563件(次),处置问题线索715件,立案235件,结案22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95人。立案、结案和给予党政纪处分人数同比分别增长47.8%、44.8%和30.1%,持续保持两位数增长态势。
 
市、县区纪检监察机关紧盯“三个后”“三种人”,进行重拳惩治,从严查处违反党纪党规的人和事。目前,给予党纪处分255人,其中撤销党内职务以上重处分84人,同比增长58.5%;给予政纪处分81人,其中给予降级以上重处分32人,同比增长14.3%;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双处分8人,同比增长60%。市纪委对3名县处级党员干部先后两次立案调查,对其中1名给予了免职处理,对3名给予了降级、降职和引咎辞职处理,对1名违法人员给予了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对5名违纪人员建议取消了提拔交流资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挖掘利用信访举报、网络平台、审计移交和政治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不断推进监督执纪向基层延伸。今年立查案件涉及部门比去年增加了16个,查处的违纪人员从一级部门向下属二级事业单位延伸,执纪审查的广度、深度进一步拓展。在已处分的党员干部中,农村、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成违纪问题的多发易发点。市纪委把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雁过拔毛”式腐败作为重点,采取直查直办、领查领办、交叉办案、提级办理和全员办案等方式,连续巧打组合拳,引领带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创新方式,推动执纪审查提质增效,实现了查处违反“六大纪律”问题、查处干部类别和市纪委查处县(区)市管干部“三个全覆盖”。(朱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