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省、庆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各项要求,推进检察机关“千人进万企”大调研大走访大排查活动走深走实,庆阳市检察院融合提升“三抓三促”行动和“铸忠诚警魂”活动效能,依法能动履职,建立《检察长接待民营企业负责人来访工作制度》,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检察服务和有力法治保障。
《制度》旨在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职能基础上,进一步畅通民营企业反映问题渠道,实行绿色通道高效办理民营企业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网络等方式向检察机关提出的诉求,建立企业司法诉求快速处理和反馈机制,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的司法成本。
《制度》采取预约接待的方式,每月20日为检察长接待日,由检察长或副检察长负责接待来访,视工作需要,相关部门负责人或案件承办人可以参与接待。遇到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天,如遇检察长无法接待时,接待员负责说明情况,并在72小时之内向来访者答复,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安排预约接待。
《制度》确定检察长接待来访后,应及时批示相关部门办理,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负责督办落实检察长对来访的批示,并向检察长报告办理结果。对涉民企的重点控告申诉案件,严格落实7日内答复,3个月内办结的要求,及时回应企业关切,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下一步,庆阳市检察院将全面抓好《制度》落实,不断深化服务企业举措,积极主动创稳,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检察司法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