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被誉为“红色圣地”“岐黄故里”“能源新都”。在这片充满活力与希望的土地上,全市检察机关以守护家园为己任,在法律赋予的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履行过程中,肩负使命、守卫正义,为庆阳老区人民过上幸福美好生活披荆斩棘、破浪前行。
以政治站位为引领,强化公益保护使命担当
把牢公益核心,将担当履职与深化检察体制改革相结合。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落实好公益诉讼检察制度的重大意义,将公益诉讼检察作为一把手工程部署推进,按照“干给大家看、领着大家办、齐心协力干”的工作思路,深化落实“双赢多赢共赢”“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等工作理念,聚焦群众关注热点问题,挂图作业,形成环环相扣、层层递进的监督链条,不断提升监督质效。更加主动接受监督,及时向党委、市人大常委会请示报告,诚心听取意见,明确办案方向,把准办案脉搏,汲取智慧和力量,努力提供更精准、更优质的公益诉讼检察产品。
以凝聚合力为方向,构建公益保护崭新格局
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制约公益诉讼检察发展的瓶颈难题。通过专访、专栏、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扩大社会各界对公益诉讼检察的知晓度、参与度,凝聚公益保护共识,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检察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公益诉讼工作格局。在具体工作中,全市检察机关创新性地提出了三维互通工作模式,联合会签了《跨区域“保护母亲河服务一带一路公益诉讼工作协作实施办法”》《建立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助推林长制深入落实的意见》《庆阳市“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庆阳市公益诉讼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各类制度机制20余项。召开“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助力寄递安全监管”专题新闻发布会、公益诉讼服务保障中心大局暨全面开展五周年座谈交流会,助推形成跨行业、跨区域、全社会公益保护“大合唱”。
以服务大局为重点,守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聚焦中心大局,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和民生福祉。全市检察机关聚焦服务绿色庆阳,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针对庆阳生态脆弱特征,着力落实固沟保塬、油污治理、林水保护三大任务,发挥司法优势,解决“人坐刑期满,荒山依旧在”的困境,建设了补植复绿示范基地、生态碳库检察公益保护基地。聚焦服务红色庆阳,建立红色革命文物保护工作站,用足用好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方式,有力保护了北石窟寺、湘乐砖塔等文物遗迹,并走访排查全市1321处烈士纪念设施,督促各县(区)进行集中整修。聚焦服务发展庆阳,积极参与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工作,从小切口寻找突破口,督促职能部门依法追缴,确保国有财产不再流失。助力乡村振兴,督促整改被非法占用的耕地,依法收回被非法占用的国家补贴和扶持类资金。聚焦服务幸福庆阳,关切关注头顶上、脚底下、舌尖上的民生问题,跟进治理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等公共安全乱象。巩固深化“四个最严”专项行动成果,系统解决快递行业、电信从业人员泄露个人信息的安全隐患,守护民生底线。
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725件,立案审查1557件,办案范围实现法定领域全覆盖。部署开展了“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 ”等系列专项行动,荣获了“庆阳市三八红旗集体”“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先进集体”“甘肃省三八红旗集体”等称号,被甘肃省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千帆竞渡,百舸争流。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以攻坚克难、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在服务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毫不动摇,在应对困难和挫折上毫不退缩,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上毫不懈怠,努力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与社会各界一道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共同建设生态、美丽、幸福、和谐新庆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