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得好:“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抵对门”,邻里关系处好了,会让我们的生活更加顺畅美满。近日,庆阳中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涉诉多次的邻里纠纷案件,让长达两年多时间的邻里矛盾终“破冰”,双方重归于好。
路某与王某系邻里关系,路某在东,王某在西,路某西侧的彩钢顶厦房与李某东侧的窑洞及外墙相邻,中间隔一条宽不足1米的巷道。2021年9月,降雨导致王某窑洞及围墙塌陷,王某遂取土回填并拆除了围墙。2022年3月,路某西侧彩钢顶房地基砖石出现松动、裂缝等情况。2022年4月王某在原围墙基础上重新修建围墙,4月13日路某以王某围墙修建后妨害其修缮房屋为由阻拦施工。王某遂以排除妨害为由将路某起诉至法院,结案后,路某又以财产损害赔偿、相邻损害防免关系纠纷为由将王某诉至法院,一审法院驳回起诉后,路某不服,上诉至庆阳中院。
接到该案后,民二庭郭法官仔细分析案情,了解双方矛盾争议焦点。考虑到本就是相邻间的小摩擦,只是双方在解决争议的过程中互不相让才让矛盾逐渐升级。郭法官在翻看案卷时说:“这个案子虽然简单,咱们法院一纸判决很容易,但这两家的恩怨就此结下,所以这个案子最好的处理方式是调解。”在开庭调解环节,郭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上诉人董某同意接受被上诉人李某赔偿自己房屋修缮费用2000元。同时,董某承诺于2023年中旬修缮完自家房屋,为李某修建围墙提供方便,至此,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调解作为一种方便高效率、经济实用的纠纷处理方式,在处理邻里矛盾纠纷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该案从立案到纠纷得以解决用时17天,主审法官运用情、理、法相结合的原则与调解技巧,对问题的解决进行全面分析,最终成功运用最温情的方式化解了这场邻里纠纷。“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庆阳中院将不断努力加快完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促进矛盾纠纷多渠道化解,力求“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力争在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征程中交上满意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