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庆阳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6-05-13
5月11日,庆阳市纪委、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市扶贫领域“两查两保”专项行动督查工作动员会,对全市扶贫领域“两查两保”专项行动督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本次督查着眼于“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在各县(区)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从5月12日开始,抽调市扶贫、审计、发改等部门30多名人员,组成10个督查组,重点围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安排部署情况、市委市政府“1+20”精准扶贫方案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监督检查情况和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查中,每个县(区)随机抽查3-5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1-2个行政村,通过深入实地、走访群众、查阅帐簿、核对票据、现场询问和查阅有关工作记载等方式,对扶贫项目实施、惠农资金落实、问题线索处置及有关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为了确保这次督查工作取得实效,市纪委、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了《全市扶贫领域“两查两保”专项行动监督检查办法》,要求对监督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通过现场纠改、下发督办通知书、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有关部门和县区、乡镇限期整改。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力、弄虚作假、认为干扰、阻碍检查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一案四查”的要求,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党组织主体责任、纪检组织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朱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