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陇东报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6-03-22
近日,甘肃省检察机关2013-2015年度先进基层检察院评选表彰结果揭晓,省人民检察院对全省检察机关2013-2015年度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获奖单位进行了表彰奖励,庆阳市检察院荣获“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荣誉称号,是全省17个市州分院中获得该项荣誉称号的4个检察院之一。西峰区检察院、镇原县检察院分别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同时,西峰区检察院也被省检察院推荐参加“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评选。
庆阳市检察院自2013年以来,共有35个集体和92名个人受到省市级以上表彰奖励,1名干警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奖励,38名干警荣立个人二、三等功,1名干警被授予“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荣誉称号,3名干警分别获得全省“十佳检察官”“十佳公诉人”“十佳侦查员”荣誉称号。西峰区检察院年均办案总数、人均办理案件数等多项指标在全市9个基层检察院中位列第一。近三年来,共办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570件2382人,依法提起公诉1439件2153人,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44件69人,其中大要案32件4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参与查办省交通厅“12.10”专案。镇原县检察院自2013年以来,先后被省委授予精神文明建设单位,被市委评为“全市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先进单位”“绿色机关”“爱心单位”等。(陈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