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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人大常委会检查全市《矿产资源法》贯彻执行情况

来源:陇东报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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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至10日,庆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秉儒带领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甘肃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四天来,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镇原县、正宁县、庆城县和西峰区,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走访和座谈交流等形式,对庆阳市利源矿产实业有限公司、核桃峪煤矿等石油煤炭矿产企业和各级政府推动矿产资源执法监管、矿山复垦及生态恢复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吴秉儒指出,各县(区)、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甘肃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工作,管理措施切实可行,监管督查及时到位,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各项工作逐步走向了科学化、规范化轨道。
 
吴秉儒要求,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甘肃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力度,不断提升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法治化水平。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净化资源开采环境。要狠抓安全生产,落实主体责任,时刻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要坚持资源科学有序可持续开发,严格管理砂矿和石油资源开采,切实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确保资源开发和生态保护同步发展。(李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