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陇东报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5-04-30
4月28日,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青林带领调研组前往庆阳市,就设区市立法权工作准备情况进行调研。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肃元参加调研。
当天上午,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银主持召开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光能汇报了庆阳市全面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准备情况。
马青林指出,庆阳市高度重视设区市立法权工作,将立法权工作纳入依法治市的整体规划,明确提出了实施时间点和路线图,工作谋划思路清晰,准备扎实充分,具备了开展地方立法工作的基础。
马青林强调,庆阳市立法需求迫切,特别是在环境保护、生态补偿、城市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亟须制定符合庆阳实际的“解渴”性立法。要进一步增强对新修订的立法法的认识,认真学习掌握新立法法的精神实质,突出地方特色,做到精细化、创制化立法,提高法律的及时性、针对性、系统性和有效性。要建立健全立法机构,加强立法人才引进和培养,整合立法资源,强化对现有立法力量的培训,着力打造一支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地方立法队伍,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
李银指出,庆阳市在地方立法上重点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在制定出台地方政府规章时,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实行严格的立项制度。二是要全面清理市政府近年来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对涉及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的事项进行梳理,根据实际情况,突出地方特色,及时制定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三是要对地方立法工作的理论与实践有关问题进行专题辅导,提高地方立法的能力和水平。(贺怡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