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庆阳网
责任编辑:曹红娟
发布时间:2015-04-27
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文明交通行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道路交通管理的良好氛围,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省公安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甘肃省文明交通志愿者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庆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积极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庆阳市公安局、文明办、总工会、教育局、司法局、团委联合成立了由市公安局局长郑银生任组长,市文明办副主任赵杰、市总工会副主席武晓梅、市教育局副局长杨彦林、市司法局副局长王钊、团市委副书记冯天宝、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蔡伯珍任副组长的庆阳市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由副政委范永庆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联络工作,制定并印发了《庆阳市文明交通志愿者管理暂行办法》。各县(区)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及组织机构,并联合辖区文明办、工会、教育、司法、团委等部门,制定完善了活动实施方案及工作措施,推动志愿服务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广泛进行招募,形成规模效应
交警支队及各大队积极协助辖区团委及相关部门,以现有的志愿者组织为平台,通过组织动员和公开招募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广泛招募文明交通志愿者。通过在辖区深入宣传发动,进一步扩大了社会影响,充分调动了广大市民群众,特别是团员青年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的积极性,将一批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和良好思想品德修养的优秀分子作为骨干力量,招募到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中来,以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大众,推动我市志愿者事业的不断发展。
加强培训指导,提高工作能力
交警支队及各大队进一步加强志愿者的岗位技能培训和现场指导工作。通过集中授课、技能训练和一对一指导等形式,组织志愿者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文明交通知识,掌握交通管理技能和基本工作方法。通过培训指导,进一步提高了文明交通志愿者的工作能力,增强了其应急避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广大志愿者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开展交通安全劝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奠定了良好的专业基础。
积极开展活动,严格考核奖惩
交警支队及各大队积极组织志愿者上路开展“文明交通我参与”实践活动和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劝阻和纠正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协助执勤交警维护交通秩序;深入辖区企业、学校、农村、社区等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活动,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文明交通知识。加强志愿者的日常考核和管理,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认真做好上岗登记备案工作,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单位及时进行表彰、奖励,对不合格的志愿者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劝退,推动了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的健康发展。
截至目前,全市共招募文明交通志愿者421名,举办培训班和实地训练指导28场次,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4200余人次,协助执勤交警纠正各类违法行为1600余起,深入企业、学校、农村、社区等开展交通安全宣传1300余人次。文明交通志愿者的加入,为全市公安交管队伍注入了新鲜血液,给交通管理工作带来了生机和活力,广大志愿者和交管民警携手并肩,将奋力开创全市公安交通管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黄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