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刚是庆阳市合水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股股长。工作20多年来,他始终坚守初心使命,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践行着新时代司法人的职责与担当。
工作中,面对全新的社区矫正工作,由于没有可借鉴的模式经验,王永刚只能自己去钻研相关法律和业务,并结合工作实际来创新。在他的建议下,合水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有了第一张工作“身份证”,形成了社区矫正“合水模式”。他参与起草编印了全省第一个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学习读本》和《教育学习记录本》,保证了社区矫正教育学习有资料、有记载。
王永刚坚持原则,勇于担当。社区矫正对象熊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社区矫正期间不服从监管,多次警告仍不知悔改。为了维护法律权威,王永刚会同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深入熊某居住地开展调查走访,动员家属劝其回归接受矫正。在劝导无效后,及时提请法院撤销缓刑,协调公安机关将熊某上网追逃。收到熊某被西安火车站派出所抓获的信息后,他同一名公安民警利用一天时间将熊某押解回合水县看守所收监。
社区矫正对象王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接受社区矫正后,因与王永刚是亲戚关系,就让王永刚给司法所工作人员说情,希望在平时管理中宽松一些。王永刚多次拒绝了王某,并对王某说:“我不能因为咱们的亲戚关系做有损法律权威的事,你要靠自己的表现去争取。”
“三无”人员邵某刑满释放回家,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王永刚协调民政部门为其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帮助推荐就业。邵某工作生活稳定了,他悬着的心也放了下来。
王永刚出色的工作得到组织肯定,他先后荣获全市、全省社区矫正先进个人和全省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先进个人;连续5年被评为合水县优秀公务员,被合水县委荣记个人三等功;2020年被司法部表彰为“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2021年10月被市委政法委推荐为全国“百名新时代政法英模”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