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下午,庆阳市正宁县人民法院湫头法庭干警前往辖区湫头镇湫东村五组,调解处理一起火烧苹果树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此时,当事人何某某、郭某某等一干群众已在事发苹果园地头等候。
2021年10月份,被告郭某某焚烧自家油松树时,因火势过大烧毁了相邻原告何某某19棵盛果期苹果树,就赔偿事宜,双方经亲朋好友协调未果。2月28日,何某某一纸诉状将郭某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77000余元。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春耕在即,立即前往现场查看了解基本情况。而何某某、郭某某剑拔弩张,难以达成共识。
“今天我们的目的是借助群众的力量争取调解解决纠纷,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来自身边的公道正义”,办案法官如是说。法官就案情及来意简单的向群众进行了释明,随后向原、被告双方耐心细致的分析利害关系,但何某某主张30000元,郭某某只赔偿3000元,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针对何某某、郭某某对烧毁的果树产量、未烧毁的果树是否受损失等问题各执己见,经村干部提议,何某某、郭某某也同意邀请熟识的“苹果大王”参与调解。
在村干部协助下,法官邀请邻村两位经验丰富的“苹果种植专家”参与调解。两名“专家”实地查看后,谈出了中肯的意见,何某某、郭某某也愿意作出让步。最后,双方就何某某所受损失达成了赔偿协议。
“马上就春耕了,问题一解决,我挖除烧毁的树木,重新栽树就放心了”郭某某一边劫树枝一边说。“当时不小心烧了何某某的果树,我自知理亏,但何某某要求的我实在赔不起。你们法院今天主持调解,要我们庄稼人自己说话,确定的赔偿款我也能接受,是很公道的”,郭某某露出质朴的笑容。
一起火烧果树的赔偿纠纷在一众村民笑声中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