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倾心做优检察服务,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倾情护航全市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倾心服务 直面民企诉求
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推进制度建设的同时提升检察服务质量。认真开展走访调研,实行领导带头、上下同步和携手工商联联合走访调研的形式,先后走访了建筑、制造、餐饮、建材、交通运输、教育、物流、农产品销售等领域民营企业和行业协会共675家,帮助解决问题159个。开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市县(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走进检察机关,听取他们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同步举行涉民企案件公开听证会。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向企业提供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服务1000余次,编印赠送《民营企业刑事法律风险提示》宣传手册500册,增强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加强制度建设,印发《庆阳市人民检察院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庆阳检察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十二项措施》,推动和指导两级检察机关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建立“绿色通道”,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优先受理民营企业投诉、优先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优先处理民营企业维权,实现7日答复,3个月办结,主动反馈办理结果。
多措并举 帮助企业纾困
对走访企业收集的问题线索,认真研究,分类解决。及时转办解决,对于收集到的企业融资困难、人才短缺以及行业监管等方面的327条问题线索,及时转交相关部门研究解决。与工商联、行政机关等单位衔接沟通解决问题线索51条,帮助企业纾困解难。领导包办解决,对涉及民营企业反映的急难愁盼的108条问题线索,坚持领导带头包办解决,通过领导持续督抓,办结销号,为相关企业发展提供积极支持和帮助。对接平台解决。市检察院入驻甘肃省检察机关、甘肃省工商联系统服务保障民营企业权益信息平台和庆阳市“政商直通车”平台,办理平台转办的企业问题线索4件,有效维护企业权益。
严格办案 落实司法保障
从严惩治涉营商犯罪,严厉打击涉营商犯罪,批捕162人、起诉743人,着力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法制环境。加强涉企案件审查把关,对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所有涉企案件进行同步审查,实行三级院审查把关,共审查涉民企案件45件,对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依法不捕63人、不诉170人。慎用刑事强制措施,羁押必要性审查14人,对已批准逮捕的人员变更为非羁押性强制措施6人,保障民营企业稳定经营。持续强化立案监督,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11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16件,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数14件。清理久拖未决涉民企刑事诉讼“挂案”3件,最大限度保护支持民营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