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庆阳市委和省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庆阳市检察院积极采取八项措施,全力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
再次部署安排
市检察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会议,再次细化各项防控举措,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对本系统本单位和相关部门提出具体要求,确保省市部署安排第一时间得到落实。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设置党员先锋岗,抽调6名党员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的疫情防控先锋突击队,全力配合市委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强化督导检查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周永祥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先后赴西峰区检察院、镇原县检察院等重点县区和帮扶点武沟乡张岘村及本单位家属院(简园小区)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实地督查,要求将疫情防控工作摆在首位,严格按照规定健全完善工作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严格人员管控
市检察院政治部对10月18日起至今全体干警的行程进行全面摸排,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认真落实干警外出(返回)报备制度,要求近期原则上不离庆,确需离庆的,必须报检察长同意。引导干警积极做好个人及家属的防护措施,在疫情防控期间婚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不前往人员密集区。坚持外出佩戴口罩、勤洗手、多消毒。认真执行每日“零报告”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及时向市委和省检察院报告全市检察干警及亲属涉疫情况。
加强机关管理
对出入12309服务大厅、案管大厅和机关办公楼人员严格落实扫码、登记和测温、消毒等工作,全面做到“三个不准”,即健康码、出行码异常不准进入,体温异常不准进入,不佩戴口罩不准进入。健全完善疫情期间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安排充足力量值班备勤,切实增强值守应急能力。
延伸办案触角
围绕服务中心大局,认真落实市委和省检察院关于应对疫情的各项防控措施和相关要求,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恶意传播病毒等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发现和处理涉疫公益诉讼案件,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灵活办案方式
充分利用远程提讯、12309服务热线、视频接访等信息化手段进行线上办案,积极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来信、网络、电话等方式向检察机关反映诉求,线下对确需出庭、讯问的,严格遵守各项防控要求。在疫情期间,対适用速裁程序办理的案件,坚持从速从快办理,做到防疫办案“两手抓、两手硬”。
做好基础保障
对机关办公楼电梯、走廊、卫生间、机关食堂等重点区域不间断做好通风、消毒、清洁等工作,在电梯和卫生间配备消毒液、洗手液,为干警采购发放口罩等防疫必需品,安排专门车辆在疫情期间对突发情况进行保障,做到全方位、全覆盖、无死角。
强化宣传引导
通过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向检察干警推送疫情防控规定要求科普知识,教育引导全体干警做好个人防控,了解核酸检测、扫码登记、测体温的重要性,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自觉主动配合疫情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