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秦俊录)庆阳市司法局按照市纪委的要求,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委“22条实施细则”要求,紧紧围绕“四个定位”、“五服务、五保障、五促进”的目标,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为司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重视学习,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
结合司法行政部门实际,把抓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全局领导干部和干警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当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
抓集体学习。坚持每周二机关集体学习和周五局党组中心组及科室集体学习,学习点名签到,要求科以上干部每人每年都要在职工学习上作一次专题辅导,对专题辅导的法律知识每月集中进行一次考试,由科室辅导人出题,做到一月一法、一法一考,并公布考试成绩。
抓自学。要求每名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省十二届二次全会、市纪委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大力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特色创新工作的通知》等重要文件和相关法规。
抓廉政教育。突出加强对党组班子成员的廉政教育,在班子成员中集中开展了四个方面的教育。一是政治纪律教育。教育领导干部,要坚决同党中央在政治上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的各项法规和方针政策。二是民主集中制教育。坚持重大问题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三是勤政廉政教育,牢固树立“无功便是过”、“不勤政也是腐败”的观念。四是宗旨意识和党的优良传统教育。作为领导干部只有坚持立党为公、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才能促进公正执法和队伍作风建设。
靠实责任,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在抓好思想教育的同时,司法局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一是认真部署,健全组织机构。制定下发了《庆阳市司法局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都作了具体安排,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监察室具体组织实施,从组织上保证把纪检监察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明确任务,靠实责任。局党组制定下发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责任内容、领导责任、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监督检查和组织领导等七项内容。明确要求党组书记对机关各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党组成员对分管科室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是签订廉政责任书。该市司法局分层次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和科室均签订了责任书,靠实了工作责任。
四是抓“一岗双责”的落实。局党组坚持把纪检监察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纪检组、监察室能够按责任制要求,认真负责地向党组提出廉政建设的贯彻意见、阶段性工作和具体措施。同时对科级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
健全制度,保证党风廉政建设顺利开展
为使机关管理规范有序,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今年以来,司法局对机关原有的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的议事规则、财务管理、执法责任、考勤、计划生育管理、车辆管理等20项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新建立了两项,完善了两项,废止、合并了一项,并经干部职工讨论和局党组决定,最终建立健全了21项工作制度,并印发各科室执行,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使机关各项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有效预防了违纪问题的发生。同时,结合机关实际,强化了考勤管理制度,购买了指纹机,上下班实行指纹签到,有效整治了作风慵懒散慢、纪律松懈、迟到早退、脱岗溜岗等现象。切实规范了公务用车,加强了对班子成员各项廉洁自律制度的落实,强化“五项规定”的落实,进一步规范从政行为,保证掌好权、用好权。
抓班子,推动整个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
按照市纪委的安排,切实加强了对班子和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增强班子成员的党性观念和党性修养。
一是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坚决反对和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和个人专断行为,对于重大事项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不以个别“通气”、“碰头”的方式决定。
二是重点工作落实到位。为确保清理办公用房工作顺利进行,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清房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党组书记、局长梁世刚率先垂范,自己首先搬入小单间办公,拆除了床铺,去掉了沙发。使清房工作得到了干部职工的支持。
三是提高工作效率。司法局组织各县区司法局长到各县区巡回观摩交流工作,轻车简从,租用一辆面包车,没有车队,统一吃工作餐,既不扰民也不给基层添负担。
四是公务接待严格按标准执行,按照谁主管谁接待的原则,尽量减少陪同人员,与接待无关的领导和其他人员概不参加。
五是构建清廉监督评价,网络信息。局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公开个人信息,同时对党务信息、政务信息、社会管理事务信息、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及时上网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评价。
六是强化政治和组织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委“22条实施细则”,对中纪委提出的“五个不许”和市委要求的“约法八章”,都能不折不扣地执行。(庆阳市司法局监察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