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三个规定”的社会知晓率和支持度,让全社会熟知“三个规定”的具体内容,进一步阐明“三个规定”的政策界限,从严杜绝干预司法行为发生,近日,庆阳市正宁县法院开展了“三个规定”大宣讲系列活动。
活动一
正宁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帅之在县委礼堂为全县240名科级干部进行“三个规定”大宣讲。吴帅之开篇阐述了宣讲的必要性和目的,并结合典型案例从“三个规定”的概念、背景和意义、内容和范围、干预行为和处罚措施四个方面进行详细解读。
吴帅之强调,“三个规定”旨在从司法机关外部、司法机关内部和办案人员自身三个层面阻断影响独立公正司法的因素,形成全方位立体式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司法的制度体系,对于防止司法案件受到违规干预和司法人员被“围猎”,保障独立、公正、廉洁司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体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三个规定”要求,从严杜绝干预、插手司法的行为,为政法单位从严执法、公正司法营造良好的环境。
活动二
正宁县法院党组成员为全体干警进行“三个规定”大宣讲。主要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两个规定进行解读,并结合法院系统的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规,让全体干警学懂内容、吃透政策,做到警钟长鸣、严以律己,拧紧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安全阀”。
活动三
正宁县法院8名法官赴全县28个单位进行“三个规定”大宣讲。宣讲法官从主要内容、政策界定、行为准则、处罚措施等方面进行宣讲,并以典型案例为切入点,讲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关于领导干部、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人员界定和违反“三个规定”涉案人员的处理结果。
宣讲会现场,与会领导干部、法院干警和各部门职工签订了《正宁县国家公职人员不干预司法活动、不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公开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