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南永绪一行对镇原县人民法院“六清”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刑一庭庭长张建龙及刑二庭庭长刘蘅陪同督查。
督查组现场听取镇原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汇报,翻阅文件台账、会议记录、案件文书等资料,并与镇原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业务庭庭长及扫黑办工作人员进行座谈。
南永绪指出,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基层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有所迟滞。对此,镇原县人民法院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积极向当地党委政法委汇报,争取解决省督办案件被告人集中羁押问题;要进一步加快结案进度,对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案件快审快结,确保案件提质增速;要扎实开展庭前会议,对证据进行再梳理,解决程序上的问题;要加大对重点案件案情分析研判,准确把握事实认定及定罪量刑并形成共识,提前做好开庭预案。
督查组成员、省法院执行局三级高级法官李向东着重围绕“案件清结”“黑财清底”目标,对涉黑恶案件财产处置问题进行了强调,要求涉黑恶案件执行率务必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张建龙在座谈会上指出,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要强化责任感、紧迫感和目标感,全力完成案件审理工作任务;要坚持证据裁判标准和法律适用标准,既不人为拔高,也不人为降格;要做好被告人羁押等庭前准备工作,争取在条件具备时尽快开庭审理;要加强司法建议工作,为有关部门治理行业乱象提供反馈意见。
镇原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文科表示,镇原县人民法院将按照督查组的要求,召开党组会和专业法官会议,对相关问题进行再梳理、再研究、再整改,并及时向地方党委汇报争取支持,扎实推进“六清”行动,如期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三年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