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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党支部集中开展“两个坚持”“三项规定”学习研讨活动

来源: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高睿蔓 发布时间:202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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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和“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要求,5月15日下午,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党支部根据院机关党委的部署安排,组织召开党支部会议,开展集中学习研讨。
 
会上,各党支部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的通知》以及《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
 
各位党员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法院工作纪律,围绕如何正确认识和践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巨大优越性体现在哪些方面、如何正确理解“政法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本质和内涵、如何在人民法院工作中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如何正确理解和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关系五个方面深入开展讨论辨析。
 
通过学习,与会党员普遍认识到开展两项教育活动的重要性,也纷纷表示要坚持把理论学习贯穿始终,认真对照检查,认清严峻形势,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公正的绝对领导,树牢底线思维,用铁的纪律为司法公正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各位党员纷纷表示,将严格按照“三项活动”要求,结合自身工作,认真学习,深入领会,真正做到知行合一,履行好各自职责,将工作落到实处。